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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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剪报] 开放公娼 马英九:卸任前民意决定
时间Thu Sep 14 11:33:12 2006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AFaith (哲思)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剪报] 开放公娼 马英九:卸任前民意决定
时间: Wed Sep 13 16:27:31 2006
开放公娼 马英九:卸任前民意决定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514190.shtml
【记者杨芷茜/台北报导】
日日春协会与前公娼昨天到市府抗议,要求订定「台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规则」,
抢救从公娼转私娼的底层娼妓。市长马英九回应,年底卸任前会举办公民论坛,邀请各
界参加,促使相关议题获得广泛讨论。
根据日日春协会统计,废娼至今九年,市府投入六千多万经费,提供急难生活救助
、转业辅导及创业贷款等措施,但公娼在庞大经济压力下,有六成以上转成私娼,依旧
留在性产业,转业成效不彰。
日日春秘书长王芳萍强调,社会秩序法第80条「罚娼不罚嫖」违反基本人权,学法律
的马市长应该立即停止执行恶法,并制定「台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规则」,抢救底层娼
妓。
市府法规会对此表示,地方法不得抵触中央法,若社会秩序法尚未更动,市府无法
采纳日日春的提议。但法规会主委陈清秀建议,可以个案方式,针对因社会秩序法第80
条所受判决,提请大法官释宪,确定此法是否违法。
马英九说,北市开放公娼有两个要件:「全台开放」与「一市多区」。有些人虽然
赞成公娼,却不愿意公娼营业处所就在住家附近。为了解社会观感、增进大众对公娼的
认知,马英九承诺年底卸任前召开公民论坛,邀集妇女团体、立法委员、专家学者详尽
讨论娼妓除罪化。
王芳萍指出,依据地方制度法第22条,市府可以提出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条例草案,
并和内政部会商草案内容後,送交行政院,马市长的说词,是把责任推给中央。
【2006/09/13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MEDIA/3514190-146038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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