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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劳委会:基本工资调整 时薪不应与月薪脱钩\
时间Mon May 28 09:47:52 2007
劳委会:基本工资调整 时薪不应与月薪脱钩
更新日期:2007/05/26 16:55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六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针对一家媒体有关基本工资
调整案的报导澄清表示,有关时薪的调整,不应与月薪脱钩,且应一次到位,不宜分阶段
实施。但为减轻企业劳动成本的负担,以及政策周延性的考量,相关业务单位已经研拟配
套措施预为因应,将於下周行政院跨部会协商会议讨论。
劳委会新任主任委员卢天麟昨天上午首次向新任行政院长张俊雄报告基本工资调整案後,
昨天下午向媒体说明,针对一家日报今天的报导,劳委会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因此发布
新闻,重申昨天的说明。
劳委会指出,行政院长张俊雄已经指示副院长邱义仁於下周召集跨部会议协商基本工资调
整案,劳委会将本於既有立场,即基本工资调整为每月新台币一万七千二百八十元、每小
时九十五元,调幅百分之九点零九,继续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希望能获得各界的支援。
针对各界所提疑虑及可能引发的冲击,劳委会表示已经研议五项配套措施,其中有关「特
定行业之雇主,雇用符合资格之时薪劳工,每人每小时补贴10元」方案,都将於下周跨部
会议中讨论。
劳委会说,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基本工资由中央主管机关设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拟订後报
请行政院核定。劳委会因此於四月下旬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基本工
资调幅参考依据,除考量近十年来物价指数的变动外,再加上让劳工分享经济成长的成果
,建议基本工资调幅为百分之七点五到百分之九点五。
对於审议委员会的结论,劳委会表示尊重,并依委员会决议调整幅度范围内,建议除考量
十年来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率上升百分之七点三四,还应让劳工适度分享经济成长成果,
而将基本工资数额调整为新台币每月一万七千二百八十元,每小时九十五元,调幅百分之
九点零九,并报请行政院核定中。
至於有关时薪的调整,劳委会强调,时薪不应与月薪脱钩,且应一次到位,不宜分阶段实
施。但为减轻企业劳动成本的负担,以及政策周延性的考量,相关业务单位因此研拟配套
措施预为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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