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sheep (传说中的小羊)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资料] 校园性侵害、性骚扰事件之处理Q&A
时间Fri Mar 31 10:33:01 2006
※ 引述《kinah (布 吉娜 法索)》之铭言:
: : (1)若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之一方为学校校长、教师、职员、工友或学生,他方为学生,
: : 受害者可向加害者学校的性平会提出申诉。
: 原来性平会只管学生被骚扰--或骚扰别人--的事件。
: 教师被学生骚扰的时候可以申诉(有老师会这麽作吗?),
: 可是教师被教师骚扰反而不行。@_@
性平会处理是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学生的情况
如果是其它状况的话有其它管道申诉
: : 整个调查过程需经过下列阶段:
: : (1)提出申请—受理单位为谘商中心
: : (2)进行调查(以2个月为原则,最长4个月)
: : (3)议处(约2个月)
: 等到议处的阶段,快则两个月,慢则将近七个月了。(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
: : (3)接受八小时之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
: 这是怎麽个实施法?(也是性别平等教育法的规定)
实施方法是各校订定 以上次我参与调查的性骚扰案件为例
将八小时性别教育课程含在谘商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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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活在这世上,又有谁真正了解谁。
-NCCU.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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