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artness (哀伤)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公告] 人民公社。
时间Sat Jun 21 03:39:42 2003
※ 引述《oldsummer (我住在大溪地。)》之铭言:
: 我讨厌发言的版上文章被人家m起来
: 我厌恶,因此要砍掉每篇文章
: 我更厌恶,被m起来然後砍不掉ꄊ: 当然,每个板主都有这个权利,m起别人的文章
: 可是,我觉得这是一种自由
: 既然身为一个个人,就有个人的自由
恕删。
m文章是板主的权力。修改文章乃至删除内文是作者的权力。
两种权力并不抵触。意即板主并无强制保存板上文章的权力。
当然是人都有意见,都有爽不爽的问题。唯在此站板主无过问实权是事实。
然而板主有m文章,或收录精华的义务。我个人的认知是如此。
并且我觉得m的功能主要在「标示」,提醒大家这篇文章可能值得一读。
如同一种特殊的推荐权。也仅止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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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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