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water (没有言语)
看板NCCU_Arab
标题修改章程的一些注意事项,还有对於以後收系费的说明
时间Tue Jul 27 23:22:57 2004
92学年度下学期学期初,我们修改了系学会组织章程(关於收系费的制度)。
修改系学会组织章程有一些要点。
1. 必须要有人在会员大会上(期初/期末/临时大会)提出提案单。
提案单格式如我所提出来的那样:要说明原因、举出办法、还有提案人、附署人、日
期。(我有把当时的提案单放在期初大会那边)
2. 提出提案单後,由大家表决必须以三分之二决才能通过。
三分之二决意思是,赞成的票数为反对的票数两倍以上。也就是说,看的是有效票数。
然後,由於我们已经通过章程的修订。
所以对於以後的新生都必须照着新规定收系费。(入学时一次收足3000元系费)
至於这样的系费包不包系服钱。在期末大会上,最後大家表决是不包(13赞成对12反对)。
如果学弟妹想要改变这项决议,可以先进行干部之间的讨论,计算和模拟一些情况。若最
讨论结果定与当时的决议不同,那麽可以在新的学期的期初大会上提出提案单。(也是要
以三分之二决才能通过…只要是推翻先前决议的提案都必须采三分之二决)
然而,我们这些90、91、92学年入学的学长姊,还是必须逐年缴交系费。(当时通过的提
案是这样规定的。若想要一次收齐…还是得再拟一次提案,然後通过大会表决,方可实施
。)至於逐年缴交的费用,应该如同先前章程的规定,大一、大二、大三由干事会决定其
系费缴交额度,大四应为大三缴交系费的三分之一。
嗯,大致的情况是这样。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找我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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