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dman (整个又熬夜了......)
看板NCCU_AT
标题[意见] 我表达一下我们两个总务的立场
时间Wed Apr 21 10:25:22 2004
因为我们有参考过章程 发表一下以下的意见
第 4 条 凡属本校会计学系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33 条 本会会费由会员每学期缴纳一次
第 6 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规章及执行决议之义务
根据第 6 条 会员有遵守规章 (第33条) 的义务 所以应该是都要缴纳系费的
所以我觉得缴系费应该是
有合理且合法性的依据
只是章程并无将不交系费的惩处明确规范出来 导致出一些无谓的纷争
至於说学会的性质是否属於社团或其他无强制参加性的组织 属於个人看法问题
可是我们基於章程第4条的立场上看 只要是政大会计系的学生 就是会员
除非对章程有所变更 例如改第4条为 : 凡本校会计系学生均可报名本社团
(此为参考指南服务团的章程 而由第4条和此例即可看出学会和一般社团的不同之处)
(上述纯属两位总务
个人对章程的解释意见)
至於之前说要公布姓名的部分 因为章程没有通过可以公布姓名
(但是也没有规定说不可以 不过这个部分我们的确欠缺详细的考虑 在此致歉)
我们会再做商讨 不过我们应该是一定会把缺交名单报给系办和系主任知道
看看主任和老师们要做出如何适当的处置
92 下学期系学会总务 徐宏瑞
詹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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