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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不知道该用什麽标题
发信站猫空行馆 (Fri May 18 02:13: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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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次事件的当事人
学生会长3号候选人周冠颖
一直拖到现在 才出面做出正式的回应
是因为我不知道我该说些什麽...
长这麽大 我从来没看过有任何一场选举 是在选举当天宣布撤销候选人资格的
假设我们的候选资格有问题 是否在一开始 就该提出来说呢?
而到了选举前一天 才因为一位"参选人"对於陈翼均身分上的质疑提出正式的申诉
然後评议委员会才"开始"处理这件事情
并且在"选举当天" 凌晨宣布撤销我们的候选资格
这样的行政程序 没有瑕疵吗? 这样我们花的时间 精神 经费 要跟谁讨?
陈翼均在登记参选的当天 在学生会办宣布放弃选委身分参选
有许多的人证可以证明
而在它宣布放弃选委身分之前与之後
它并未参与影响选举事务的任何会议或决定
今天如果是质疑他具有选委身分参选 那为什麽没有让它参与选委工作?
如果他不是选委 那凭什麽撤销我们的候选人资格?
这一切的一切 都太仓卒 太无法让人接受了
也不禁使人怀疑
提出申诉的 与"学生会长2号候选人"联名参选校代的蔡同学
是否有"企图影响选举结果"的行为或言论产生?
这样的行为 这样的判决
无法让人心服......
你们撤销了我的候选人资格 延後了这次的选举
我想也撤销了许多政大同学参与学生事务的热情
今天评议委员的决定 本人表示尊重 但也有许多的不满和不服气
但我希望能够用自己这次惨痛的教训
让整个选罢法的法条 规章 能够更加完善 加强有疏失的地方
希望从今以後 不要在有第二个 周冠颖 陈翼均了.......
这种伤害 不是每个人都承受的起的
阿语三 周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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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
1F:推 liuchihying:我为某一组候选人感到可耻,你们真是倒楣的牺牲者 05/18 09:40
2F:推 sac:真当自己是个悲剧英雄啊 "我希望不要有第二个我"(含泪) 05/1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