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tmj (肉球)
看板NCCU10_LawA
标题叠峦民总第五次作业
时间Sun Nov 7 10:39:26 2010
叠峦民总第五次作业已公布於数位平台上~
第五次作业:
19岁又10个月的甲,从小读了「拒绝联考的小子」这本书後,深获启发,认为读书无用,
惟有习得一技之长,早早投入职场才是王道,於是自国小时期,便开始学习土木技艺,现
已是一名颇具名气的土木技师。然亦因为名气使然,使得甲在18岁时与大他2岁的S女结婚
,更生下一子L,双方原本以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太傻、太天真的结果,婚後双
方口角不断,於是在甲18岁又8个月时,双方协议离婚,并由甲取得L子亲权的行使。但在
甲亲自照料L子几个月後总觉得L子和自己越来越不像,不仅眼睛不是原本以为的黑褐色而
是深蓝色,而且鼻子越来越挺...,反而很像自己情同手足的朋友Edison,终於在好奇心驱
使下,甲假请Edison吃饭,并於用完餐後保留Edison使用的餐具,做了DNA检验,嗣後亦
证明Edison与L子为父子。在甲得知此一晴天霹雳的消息後,甲终於了解结婚当时S女之所
以怀孕,并非自己努力的结果,而是朋友帮的忙。在这种背叛感觉阴影下,甲工作态度有
了180度大转变,有如行屍走肉一般,於是工作上也出包了。盖甲原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建
筑B屋,但在庭园造景时,不小心将邻地乙的C地上所种的棕梠树误认为自己所有,为整体
造型,於是甲将其挖起并种於自己A地的某处;并於出卖A地B屋与丙时,在契约上做了以
下的记载:
土地房屋买卖合约书
卖方:甲(以下简称...)
买方:丙(以下简称...)
......双方同意买卖价金为新台币(下同)122,000,000元......买卖价金一亿三千二百万
元共分20期支付......为担保买卖价金123,000,000元之清偿,以xxx为保证人......於移
转登记後,买方并应以A屋B地设定抵押权於卖方,共同担保买卖价金一亿三千三百万元之
清偿......(略)
并立即将A地B屋交付与丙,至今尚未登记。试回答下列问题:
一、甲若要否认L子与其有亲子关系,应如何是好?口头表示即可或须诉请法院裁判?又该
项权能性质为何?(请求权、抗辩权或形成权)
二、A地B乌知所有权应属何人所有?又B屋所有权之概念於何时始产生?(取得建筑执照时?取
得使用执照时?於建筑完毕时?於所有权登记时?亦或者都不是!)请附理由说明之。
三、承上,乙於发现自己家的棕梠树被甲挖走,并种於A地後,可否请求甲或丙返还,若
可,应向谁请求,又应主张何种权利;若不可,是否有其他权利可以主张。又应在多久时
间内请求。
四、该甲丙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其价金就应以多少数额为准?
附记:1.回答时请注明法条依据,然无庸详述其构成要件
2.请参酌苏老师及杨老师上课讲义,扼要说明即可
by 阿德课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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