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acwing (蒸果子)
看板NCCU09_LawB
标题陈洸岳老师物权期中作业公告
时间Sun Oct 24 22:22:55 2010
※ [本文转录自 NCCU09_LawA 看板 #1Cn43p1k ]
作者: lilacwing (蒸果子) 看板: NCCU09_LawA
标题: 陈洸岳老师物权期中作业公告
时间: Sun Oct 24 22:21:34 2010
各位学弟妹大家好:
物权期中作业的题目已寄至各位的学生信箱,
为了避免有些同学没有收到信而无法获悉题目内容,
还是在班版再做一次公告:
(因为作业会算入学期成绩,所以请各位务必如期缴交。)
一、缴交时间:99.11.3晚上(也就是第一次课辅时)
二、作业格式:
1.可以不必附上题目,但必须标明题号。
2.以A4纸缴交,尽量用打字。
3.记得写上系级、学号、姓名。
4.一定要用钉书机钉起来。
p.s.如果有什麽疑问或建议也请各位寄信到
[email protected]
我会尽快回覆,谢谢大家。 by课辅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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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期中作业的题目:
一、甲为建筑停车场,遂与乙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约定在乙所有之A地设定地上权,地租
每月三十万元,为期十五年,并口头约定於三周後协同办理地上权登记。八月一日,甲请
求乙办理地上权登记。乙以七月一日设定地上权之约定,未订定书面而拒绝协同办理登记
,有无理由?试述之。
二、甲乙丙等人乃某A社区住户,多年前购屋时,建商说大门前即将开辟计画道路,由於
通行没有问题,甲乙丙等人不以为意。日前,丁突然出现,自称是地主,社区大门出入口
属其所有,准备在该地盖房子;若A社区住户执意以此出入口作为道路使用,将涉及刑法
窃占等罪嫌,并言明将於所属土地架设围篱。设丁确实为社区大门出入口土地所有权人,
请问:
(一)依据民法,A社区住户甲乙丙等人是否可对丁主张通行之权利?又丁得对甲乙丙等
社区住户主张何权利?
(二)现丁提出条件,称若A社区住户愿意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将允许通行。惟A社区住户
甲乙丙等人坚拒付费,丁可否禁止其未来继续通行?
三、甲有A地,为建筑房屋向乙购买毗邻之B地,价金1000万元,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後
,即开始建筑跨连A地及B地之房屋。请问:
(一)如5年後,地政机关以B地实为丙所有,其登记为乙所有系属错误为由,撤销相关
之登记,并将B地改登记为丙所有。乙在出售B地之时,不知B地非其所有。试问甲得否
向乙主张何种权利?
(二)如甲建筑之房屋之阳台及地下室,分别侵入丁所有之相邻C地2平方公尺及4平方
公尺,丁发现後得否请求甲拆除?丁得否要求甲购买侵入部份之土地?
四、甲所有之A地与乙所有之B地相毗邻。甲在A地上种植绿竹及果树。绿竹之根经由地
下延伸至B地,而长出竹笋。高大的果树,某些枝叶、果实亦经由空中越过A、B土地间
之围墙,高挂在B地上空。问:乙是否得摘取竹笋及越过围墙之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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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1.4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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