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30337 (阿逸)
看板NCCU07_AT-A
标题[高会] 讨论
时间Fri Apr 30 22:14:08 2010
我是星期五中午的课辅小老师上逸
今天上课时有关206页老师划掉的部分
下午有些想法感觉可以跟同学讨论一下
说讨论比较恰当,因为其实我们那一届甲班这部分完全跳过
所以勉强说来也只是我的读後心得
希望能激发同学一起思考以及指正我的错误
陈述如下:
叙述一:
已知p206蓝色框框1只需留457,蓝色框3只需留计算A
即可算出属於继续营部所得税费用95.1,再除以继续营部营业利益457,得有效税率
20.81%
再利用有效税率正向推导继续营部所得税费用
且为维持公司整体所得税费用总量71,反向推得停业部所得税费用(24.1)
问题一:
老师删除之部分,是否有错误,或只是非必要?
想法一:
"重编Q1.Q2报表须站在Q1.Q2观点来看,也就是不能使用前两季不应该有的资讯"
以本例来看,非正常项目共有两项---1.停业部营业损失 2.停业部处分利益
而非正常项目需丢入同期间所得税分摊表进行各项所得税分配
这时会牵涉到非正常项目的"期间归属问题",谈到期间归属
必须先对非正常项目有所了解
非正常项目列举如下
1.停业部营业损益
2.停业部处分资产损益
3.直接借贷股东权益项目
4.非常损益
5.会计原则变动累计影响数
而除了1.是持续发生(跨期)以外,其他项目几乎都是一次性发生(一期)
因此处理1.以外的项目应格外注意,以避免某一期的同期间所得税分摊纳入错误因子
回到题目
据此我假设蓝色框1的处分利益拿掉,计算如下:
所得税费用
继续营部营业损益 457 95.1----排除不属於继续营部的抵减後(1)
+ 非正常项目利益 0
- 非正常项目损失 (77) (24.1)----------(3)
──────────────────────────
课税所得 380 71---------应维持的总量(2)
可直接得p207蓝色框2的各期加总结果
因此合理猜测p206蓝色框1应排除80,蓝色框2之B部与C部应重新计算
B为71,C为95.1
而80的归属应放在Q3的同期间所得税分摊,他在Q3发生,自然会在Q3产生所得税效果
如同p208所述
另外,期间归属的概念有必要再做一次整理
┌会计估计:前两季的数字是用457与(77),因为Q3的新资讯并不归属於Q2
他可解释│
└非正常项目的归属问题
问题二:p190第6.点说重编以前其中期间财报有三种情形
会计原则变动为何需重编?
期中非常损益为何需重编?
想法二:会计原则变动依我国现行处理分成两种
1.一般状况:当期调整法-----------用会计原则影响数反映在损益表
2.特殊情况:追溯重编法-----------前期损益调整进保留盈余
(如全部完工法改完工百分比法)
在IFRS的架构下已经舍弃状况1.
因此探讨状况2.
如采用追溯重编法,调整对象为以前财报的帐面数字,以及本期期初的保留盈余
因此改变当期并不会出现"会计原则变动影响数"这个"非正常项目"
(如果是状况一,当期会出现此项目,且当期需作同期间所得税分摊
而前期则不会出现,亦不须重编报表------期间归属的问题)
追溯重编因此会动到前期的营业损益(变动量已融入"正常项目")
进而导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变动
这个影响结果看来与会计估计变动有点相似
只是会计估计变动是对以後的所得税总量影响
而追溯重编是对以前的所得税总量有影响
据此我们可推导出以下结果
┌停业部门-----以前的所得税总量不变,只是分割给继续营部与停业部
重编有三种情况│
├会计原则变动---以前所得税总量变动(在IFRS状况下)
│
│ 台湾的状况1.不会加以重编,只在当期把影响数独立成非正常项目
│
│ 予以作同期间所得税分摊
│
└调整以前期中报导资讯及部门损益
非常损益的性质与会计原则变动累计影响数相同,仅存在一期,不应重编以前报表
因此,是否可推论p190第6.点所述有误?
没有直接END看到这边的同学可以想一想
这没有算成绩不用紧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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