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 (半年为期)
看板NCCU05_LawHa
标题[公告] 陈洸岳老师债总课辅题目
时间Fri Oct 13 23:18:03 2006
一、缴交日期: 10/23(一)上课时
二、本次课辅时间及地点将由老师与同学确认之後,另行公告
题目如下:
ㄧ、甲将其房屋出售予乙。甲的邻居丙知此买卖之事,但因喜爱该屋之造型典雅,
乃高价向甲购买该屋,旋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试问:
(一)甲与丙间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
(二)乙或丙何人得向甲请求移转房屋所有权?
(三)设甲於让售该屋於丙之前,已将该屋交付於乙时,
丙得否向乙请求返还其屋?
二、花莲某甲於5/9,致函台北建筑商某乙,表示:「愿以五十万元出租太鲁阁
近处的A地。」甲乙经长期谈判。乙於谈判过程中知甲误书B地为A地,复函中表示
:「愿依所提出条件,承租B地。」於5/13到达,试问:
(一)甲与乙间之租赁契约是否成立?於何时成立,何地成立?
(二)设乙不知甲误书「B地为A地」,而复函「愿依所提出条件,承租A地」时,租赁契约
是否成立?
三、某法律系学生甲,於3/1接获乙出版社寄来的「黑色巨塔DVD」目录,价款4000元,
并附订购单乙纸。甲於3/4填妥订购单,即於上学前交其兄某丙代为投寄之。
丙离去後,甲忆起其学长丁曾答应赠送一套,即自家门前呼叫「不要投寄」,
丙误听为「不要忘记」,点头离去,而投寄之。甲於3/5下午知其事,
即以限时专送致函於乙,叙明事由,表示撤回订购单,仓促之间,
未贴限时专送标签,并误投於平邮邮筒,延至3/7上午始行到达。
乙於3/6上午收到甲的订购单,即於当日下午寄发「黑色巨塔DVD」,於3/9到达,
甲拒绝受领,试问乙得主张何种权利?
四、某C大学学生甲,於BBS上刊登启事:「最近校园中遭人蓄意喷漆,
发现喷漆者之人并拍照者,报酬1000元。」某乙於10/4在校园中游荡,
偶然发现喷漆者而拍照之,10/6获知悬赏广告之事,即亲自联络甲呈验照片
(附有日期)。十九岁法律系学生某丙,平日素爱摄影,见此广告,经其父允许,
购买照相机,经多日埋伏於10/4拍摄得之(附有日期),於10/10通知甲时,
获悉甲已於10/9对乙为报酬之给付。试分析其法律关系。
又,若乙为无行为能力人,则法律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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