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Econ (政大经济系公告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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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陈果夫先生奖学金」申请
时间Thu Sep 27 15:17:58 2007
陈果夫先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申请名额:每学年度一百零四名,如後附分配表,每校每系一名。
二、金 额:每名新台币壹万贰仟伍佰元。
三、申请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在校大学部学生,得申请陈果夫先生奖学金。
(一)家境清寒。
(二)上学年度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学业成绩均为八十分以上。
(三)上学年度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操行成绩均为八十分(甲等)以上。
(四)在校大学部正常学制学生均得申请,惟同学系,就读学校仅得选择最优一名报送。
(五)研究生、在职进修生已受公费待遇或同一学年度内已领取其他奖学金之在校大学部学生,均不得申请。
前项(一)款家境清寒证明文件,系指当年度由申请学生家长户籍所在地之里(村)长出具正式证明书,如系侨生而在台未设户籍者,应由侨务委员会或就读学校出具正式证明书。
四、申请手续及应备证件:申请奖学金之学生,应填写申请书,连同学业、操行、及家境清寒证明文件等,由就读学校备文核转,送达财团法人陈果夫先生奖学金基金会(简称基金会)。
本奖学金以奖助家境清寒之优秀学生为主,各校务期就上列名额
、资格及应备证件负责核实,在申请书上加盖校印及学校负责人
印章。学业操行证明文件,应将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成绩分别列
出,并另注明未受公费待遇及领取其他奖学金。
五、审核及发给奖学金:基金会审核通过得奖学生名单後,应登报公告,另通知有关学校转发奖学金与得奖学生。
六、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申请表可至学校信箱列印或至系办领取,并请於96年10月4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至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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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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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