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BER (该重念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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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杨芳贤老师债总课辅练习题(最後一次)
时间Wed Jan 4 01:39:03 2006
※ 引述《MIBER (该重念民法了)》之铭言:
: 债总课辅练习题
: 编号 Y95-1 (2006/01/03)
: 一、甲无权处分乙的画(市价500万),将之卖给善意的丙,价金400万,试检讨三人间法
: 律关系。而若价金是1000万,有何不同?
1、甲不当得利的客体是价金,所以返还的范围就400万
2、若价金一千万,依据61台上1695号判例,仍只能请求500万
: 二、乙卖画(市价500万)给甲,事後发现债权契约无效,但甲已将画转卖给丙(价金400
: 万),试检讨三人间法律关系。而若价金是1000万,有何不同?
1、甲不当得利的客体是画的所有权,而因返还不能,故依据181但书,要还500万
2、若价金是一千万,则其依据181但书,仍只还500万
: 三、甲19岁向20岁的乙购买电脑一部(甲是先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价金3万元,事後
: 若发现买卖契约自始无效,且电脑业已灭失,设甲、乙皆为善意,试问下列情况之
: 返还范围
: (一)电脑价金是3万
: (二)电脑价金是2万
: (三)电脑价金是4万
1、因甲是未成年人所以不适用差额说
2、若适用差额说
(1)差额0 双方均免负返还责任
(2)甲可向乙依不当得利请求1万
(3)谁有1万元的差额,但甲可主张181第一项所受利益不存在
: 四、试问下列情况甲可否对丙请求返还
: (一)甲无权处分乙的画,将其赠送给善意的丙
: (二)甲向乙购买一幅画,事後发现买卖契约无效,但甲已将该画赠送给丙
(一)类推183
(二)183标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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