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king (人无信不立!!!)
看板NCCU04_AT-A
标题小考P12-5的CASE C
时间Fri May 25 00:23:06 2007
解答中
Total income是(10000)
以前年度有利得20000,以前年度所得税率25%
所得税利益是5000
很多同学看不懂
因为应该是只可以抵以前年度10000利得的所得税费用
=10000*以前年度税率25%=2500的所得税利益才对
但为何答案是5000?
因为还有tax credit
今天总共有4000的tax credit
如果今年有所得税费用的话,就可以用来抵税
那如果今年是损失,像case c这个情形
税法中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中一种就是今年损失无法抵减
那在以前年度已缴纳的所得税范围内(扣除已经carryback的部分)
给予退税
用文字叙述好像很难懂
就直接用这题来说
今年损失10000,carryback可以有2500的所得税利益(退税)
以前年度所得20000,已经被carryback10000
所以剩10000的所得是已缴纳所得税2500未被退税的
2500小於tax credit4000,所以这2500也是可以退税的
(那如果还有30000未被carryback,30000*25%=7500大於4000,这样就只有4000可以退)
加起来就有5000的所得税利益
老师说tax credit在损失时其实还有其他处理方式
要看税法怎麽规定
题目应该要说清楚才对
期中考时题目如果考出来一定会说明
这样不知同学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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