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ystallee (嘉雯)
看板NCCU03_PF
标题各国的离婚制度
时间Tue Mar 16 15:26:58 2004
怪怪的各国离婚规定~
日本:
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干嘛半夜不睡觉,看妻子的睡姿啊....)
义大利:
妻子不干家务或不爱干家务,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出请。
(打死都不能嫁到义大利....)
阿富汗: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麽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婚礼费用;
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郎丈夫则要和数偿还前夫与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真贵。)
英国: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这....什麽跟什麽..........)
黎巴嫩:
在传统的家庭中,女人出门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
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待妻子出门前徵求他的意见时,
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
(:可不可以也这样对丈夫说?)
多哥: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
并各自请管理人员将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干嘛?拿去做法?)
萨尔瓦多:
夫妻感情一互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
然後购买一头牛,宰杀後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
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
美其名曰:记住最後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
(太狠了吧!)
厄瓜多尔:
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
到第四天早晨,到该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验」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
(又不是在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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