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memberance (想起)
看板NCCU02_SOCI
标题[公告] 新增的社会系章程
时间Fri Jan 10 17:37:01 2003
财务制度
第一条:学会负责人於开学後一个月内将收到的系费存入帐户,
学会均得开立收据。
第二条:系上补助费用直接汇入帐户。
第三条:额外收入应存入帐户。
第四条:学会印章及存摺薄交由学会保管,
代表人印章由当届系代保管。
第五条:学会活动的费用一个月提领一次,
当该月有活动,可提早一个提领。
提领钱时先开监委会徵求同意,监委会每月开一次。
第六条:临时款及追加款要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第七条:监委会应於召开临时会时,选出活动参与代表人。
第八条:财务交接及总干事交接应於学期结束前一星期,
在监委会的监管下举行。
修改社会系系学会章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由五名大学一年级以上之会员组成,
前任总干事与前前任总干事为当然监委。其余三名由社会系二年级以上各班普选一名。
票选监委任期为一学年,不得兼任干事会之职务。
改为~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由六名大学一年级以上之会员组成,
前任总干事与前前任总干事为当然监委。其余四名由社会系各班普选一名。
票选监委任期为一学年,不得兼任干事会之职务。
以上章程都是大家投票通过的,大夥有空看一下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