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Diaspora (xxxx)
看板NCAA
标题Re: Pac-10双雄对决
时间Mon Jan 19 10:43:01 2004
※ 引述《Beeliever (Go Jackets!)》之铭言:
: 我想QQDiaspora兄的疑问应是特别针对 2001-02球季的four-way tie。
: 下面这篇文章
: http://www.fansonly.com/schools//stan/sports/m-baskbl/spec-rel/031902aaa.html
: 还有早先 conan兄所提,Lute Olson的经历网页:
: http://www.fansonly.com/schools/ariz/sports/m-baskbl/mtt/olson_lute00.html
: 这两篇里面都有并列第二的叙述或记录。
: 事实上这两队已经连续六年在联盟内以前两名作收。
: Pac-10的美式足球有 tiebreakers,这点我也确定。
: 因为要决定 BCS automatic bid,tiebreakers 是必须的。
: 另外,以下这一段不知道有没有记错,
: Pac-10对决定联盟 NCAA Tournament的 automatic bid的作法也很特殊,
: 大多数有举办 conference tournament的联盟,
: 都是以 tournament champion作为 automatic bid的代表,
: 但Pac-10虽然有联盟锦标赛,但仍以 regular season champion为代表。
: 这也许可以说明为何Pac-10的联盟锦标赛,各队参赛企图心差异特别大的原因。
那个连结不能证明什麽。
可惜我在的Pac-10官方网页上也找不到相关资料来厘清这事。
只找到这个﹕
http://www.pac-10.org/sports/m-baskbl/spec-rel/091902aab.html
为什麽说上述那两个连结的文章不能证明什麽?
你若上网查Pac-10足球,
我保证你可以找到某队跟某队在某年是co-champion之类的文章。
co-champion归co-champion,
他们还是用teibreaker rule来决定那一队去打那个bowl game。
篮球跟足球的不同处在於篮球的季後赛NCAA Tournament
是完全由selection committe来决定,各队的球季战绩虽供参考,
selection committe有绝对的权力来决定64强及bracket的排名位置。
足球则稍微复杂点,tiebreaker rule在此有实质的影响。
篮球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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