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now (Mike Miller迷)
看板NBAGM
标题Re: 关於Trade Exception..
时间Fri Aug 5 23:31:50 2005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铭言:
: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教
: 假设甲队团队薪资六千一百万
: 而豪华税门槛为六千
: 而甲队为躲避豪华税
: 而将队上一位领五百万的球员交易到乙队
: 仅换回五百万的TE
: 而不换回其他的球员或选秀权
: 易言之,可否以球员和TE作交换?
似乎没看过a player for nothing的交易,至少都有个选秀权什麽的。
所以应该…不行吧…
: 而TE是否算入团队薪资内
: 甲球队可否藉此将团队薪资压低至豪华税门槛以下?
我对TE的解释是,当你拿多的去换少的(金钱,不是人数)时候,
为了弥补你拿得比较少回来(其实很多时候拿比较少回来是好事耶),
就给你一个叫做TE的东西,以後你可以用这个TE,拿少的去换多的回来。
就好像是一笔交易分两次完成。
如第一笔交易:先拿1000万换500万(得到500万TE)
第二笔交易:拿0万换500万(现在流行的所谓的用TE换)
两笔总结起来就好像该队拿1000万换1000万一样。
其实我不喜欢现在新闻到处可见的什麽拿A球员向乙队换回B球员和他们的TE。
感觉TE像球员一样可以换来换去…
我都会说:拿A球员换回B球员并得到一笔n元的TE。
TE是在交易中平衡薪资不平衡的情况所产生的补偿。
: 第二个问题是丙队将一位领一千万的球员交易到丁队
: 而换回原属丁队,年薪八百万的球员
: 而中间的差额该怎麽办?
: 用TE补足吗
不用补啊,如果NBA的交易一定要1000万换1000万,一毛也不能少,那不是太扫兴了吗?
新版的CBA规定,你拿薪资N元的球员,「最多」可换回N*1.25+10万薪资的球员回来。
总是要有点弹性嘛,对不对?
这里不管是1000万换800万,或800万换1000万,都符合上述的规定,所以你拿800万
去换人家1000万,不用觉得抱歉,不用觉得多拿200万很不好意思。
他们自然会得到一笔值200万的TE,让他们在以後的交易可以用选秀权换200万回来。
: 以上两个问题
: 请对CBA 规定有深入认识的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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