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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易规则介绍(一)
时间Tue Feb 1 13:11:52 2005
在NBA的劳资双方所签订的集体议价协定(CBA)中,关於交易方面,原则上只要团队薪
资未超过团队薪资上限,且交易之後的团队薪资不超过上限加10万,球队交易球员并未受
到限制。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团队薪资未超过上限的球队少之又少,因此大部分的球员交易
都需要透过一些例外条款(exceptions)来进行及完成。
和交易有关的例外条款有Assigned Player Exception、Traded Player Exception、
Minimum Salary Exception及Disabled Player Exception四种。另外还有关於选秀权、
现金、先签後换…等关於交易的相关规定。
以下先简单介绍四项例外条款的部分:
A. Assigned Player Exception
APE是所有交易条款中最基本也最常使用的一项。其规定为:球队交易球员时,最多
只能换回本队球员薪资的115%再加10万的金额的球员。
例:A队要拿一个年薪1000万的球员去交易,最多只能换回(1000*1.15+10)万即1160
万的球员。
最低则没有限制,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对交易双方来说,都必须符合交易规则,
交易才能成立。因此若没有使用其他条款或规则的情况下,A队最低能换回约860万薪资的
球员(860*115%+10=999,即860万最多可换回999万,在此不计算得太详细)。
至於人数则没有限制。可一换一、一换多、多换一。
B. Traded Player Exception
通常我们看到的交易,都是立即完成,如最近的太阳和黄蜂的三换一(Jimmy Jackson)
,无意外的话,两边的球员在交易通过後便成为对方的球员,太阳送出三名换回一名,黄
蜂送出一名换回三名,薪资上符合APE的规定,这笔交易到此完成。
但是事实上,球队在送出己队球员後,在符合规则的情况下,并不见得必须要立即换
回球员,反而可以在送出球员後一年内再来换回其他球员,使这笔交易完成。
这样说可能有点令人困惑,我用另一个方式解释。
假设现在A队低於薪资上限,他们拿一个选秀权和B队换来一个年薪100万的球员。对B
队来说,他们送出100万,但却拿回一个交易价值等於0(後面会说明)的选秀权,并没有
得到球员,好像不太合理。不过事实上,在这笔交易成立的同时,B队也获得了一个价值
100万的traded player exception或称TE(trade exception)。在一年内,B队可以拿选秀
权(0元)加上这个TE向A队或其他任何一队换回一个最高年薪100+10万的球员。
另外,如果球队换回来的不是选秀权,而是球员,只要换回来的球员薪资比换出去的
少,也同样可以获得TE。如A队用一名年薪500万的球员换回年薪450万的球员,就可获得
金额50万的TE。但是,TE只有在球队在用APE的规定交易出「一名」球员才会产生。如果
A队用一名300万加一名200万共「两名」500万换回450万,并不会获得TE。
关於金额上要注意的是,在立即完成的交易中,如上例太阳、黄蜂三换一,用APE的
规定,两队都最高可换回送出去的薪资总额*115%+10万的球员,但若是使用TE,则只能
换回TE*100%+10万的球员。
例如最近勇士队用选秀权向太阳换Cabarkapa,太阳队送出131万的球员,没有换回球
员,因此就得到了一个值131万的TE。一年内太阳也可以拿选秀权或现金并使用这个TE向
其他球队换来值141万以内的球员。就好像这个交易要等到太阳使用这个TE换来球员才完
成一样。不过事实上太阳队也可以选择不使用。
另外TE的金额只能用在交易,不能拿TE的金额当成薪资空间来签自由球员,而且不得
搭配其他球员一起交易(或是与APE结合使用)。譬如球队不能拿一个年薪300万的球员加
上200万的TE去换回最高300*115%+10(APE)+200(TE)=555万的球员,意即不能把APE的额度
和TE的金额加起来使用。但是会有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在这一部分的最後会举例说明。
最後,TE的金额可以分开使用。如上例的太阳队可以将131+10万分开使用。如拿一个
选秀权和C队换来一个年薪70万的球员,那麽还剩71万,可以再用选秀权和D队换一个年薪
71万以内的球员。只要在规定的一年时限之内,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队使用TE来交易。
以下有两个较复杂的例子:
1. A队有400万TE,年薪1000万球员;B队有年薪400万、500万、600万的球员各一名。两
队想要一换三。根据前面的规则,A队不得把TE和1000万的球员结合起来换回1560万的
球员,但是CBA中规定,视需要,球队可自行选择对他们有利的交易方式。此例中,A
队可以拿400万的TE换B队400万的球员,拿1000万的球员换500万和600万的球员(1000
万可换回1160万),因此交易成立。
2. A队用一名年薪800万的球员向B队换来一名年薪700万的球员和一名领最低薪(假设是
100万)的球员,因为领最低薪的球员可适用下面要讲的MSE,用的是不同条款,所以
这笔交易可视为拿800万换700万(APE),而不是800换800,因此可得到一个100万的
TE。
C. Minimum Salary Exception
若一笔交易中牵涉到领最低薪资的球员且球队超出薪资上限,那麽在计算交易对等时
,最低薪资球员的部分对接收他们的球队来说,以0计算。譬如说A队拿选秀权(交易价值
0)向B队换一名领最低薪(假设100万)的球员。对A队来说,他们拿0元出去,换回0元,
因此没有问题。但对B队来说,要将其真正薪资算在他们「交易出去」的部分,即他们换
出100万,但因为交易回来的薪资总额没有下限,所以100万换0也是可以的(不过事实上
在计算时并不是算100万,下面的例子会说明)。
以下是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例子:
A队用一名500万的球员和B队换一名550万和两名有5年经历领最低薪的球员,对A队来
说,他们是拿500万换550万(+0*2),还是在APE规定的500*115%+10范围内,因此交易成立
。对B队来说,在计算薪资对等时,还是要将其真实薪资中非联盟支付的部分(注)加在B
队送出去的总薪资中,即B队送出了550万+745046*2=700万,而B队收进的球员是500万,
并未超过APE规定的(700*115%+10)万的规定。因此对两方来说,这个交易都是符合规则的
,因此交易成立。
注:以最低薪条款签球员时,球队并不需要付球员全额薪资,最低薪球员的薪资,有一部
分是由联盟来支付。该条款规定,有五年以上NBA经历的球员,在签下最低薪合约时,球
队只需要支付CBA规定的「四年经历球员最低薪」的金额,其余超出的部分由联盟支付。
详细的最低薪限制请见Larry Coon's FAQ #9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9
D. Disabled Player Exception
DPE是球队在超出薪资上限的情况下,若有一名球员整季报销,那球队可以获得一个
条款让他们补进「一名」球员。这个条款可以用在交易或是签自由球员(上述三个条款都
是用在交易)。
DPE的使用方式类似TE,其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取「整季报销的球员的薪资的一半」及
「联盟平均薪资(注)」两者较低的一个。这个条款的取得必须经过联盟的允许,在联盟
指定的医师判定及联盟管理委员会投票通过才行。得到DPE後,就可以用这个DPE拿选秀权
或现金去换球员,或是在规定的金额下签一个球员。
若球员是在七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之间被判定整季暴销,则球队有45天的时间使用
DPE来补一个球员。若是在十二月至隔年六月之间,且该球员被判定下一季也暴销,则球
队可在十月一日前使用DPE补球员。(若在十二月至六月之间,但下一季可以打,DPE的使
用期限待查,查到就会立即补上来。)
若该球员提早回到球场上,可以立即上场比赛,且该DPE的资格或已用DPE补进来的球
员不受影响,球队仍然继续拥有DPE或是继续拥有补进来的球员。
注:平均薪资的算法是将前一季所有球员薪资总额除以(29队*12.5)。新增的球队在前两
季不影响平均薪资的计算。所以山猫加入的第三季平均薪资就会变成前一季所有球员薪资
总额除以(30队*12.5)。
另外,球队在某种情况下,会失去例外条款(百万, 中产, TE, DPE,前两者是用来
签球员,後两者和交易比较有关):
一支球队的薪资上限加上百万、中产、TE、DPE(後两者在球队有的情况才加)的金
额後,总薪资仍然低於规定的团队薪资上限时,就会失去这些条款。
如果在球季中,因交易或其他原因,使薪资低於上限,那麽当时所拥有的例外条款也
会消失。
因为这些交易或薪资上限例外条款是让球队在超出薪资上限时仍能交易或签球员,一
旦球队的薪资总额低於规定的上限,自然就失去这些条款。
另外还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因为是和球员签约比较有关,所以就省略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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