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NBAGM
标题Re: [问题] 选秀制度一问
时间Thu Nov 6 22:34:54 2003
※ 引述《RumTumTugger (^^)》之铭言:
: ※ 引述《pnLin (只能用力祈祷了)》之铭言:
: : 作者: pnLin (只能用力祈祷了) 看板: NBA
: : 标题: [问题] 选秀制度一问
: : 时间: Tue Nov 4 15:25:12 2003
: : 假设说有三队甲、乙、丙三队,而选秀顺位也是照甲乙丙的顺序
: : 而球员有A、B、C
: : 那麽假设说甲选了A
: : 但是A不想去甲?那麽怎麽办?
: 这很少见吧
: 再怎麽说也是职业球队
: 而且去到强队可能还轮不到菜鸟上场
: 就我以前所看见的
: 可能会在选後就交易
: 或是还没选之前就找好第二顺位
: : 又甲A之间如果钱谈不拢怎麽办?(比如说乙可以比甲多出五百万美元)
: : A可以和甲要求500万,而甲不要之後
: : 和乙签400万的合约吗?
: 新秀的价码都一样吧
不完全一样
每个顺位有一个价位
好像可以正负15%
年数的话,也会随着顺位不一样
: 一样的数目都是签三年
: : 有人懂吗?.....能否说明一下下呢?
: 请其他大大说说看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