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WeiLin (酥酥)
看板MuscleBeach
标题Re: [闲聊] 有关於莴苣的10年合约.....扯
时间Fri Dec 13 00:26:37 2013
※ 引述《jerrypko ()》之铭言:
: 我推文有提到 我们确实收头尾月 但我们是收
: "最低使用期限"之头尾月 那个10年是我们所谓的存续期
: 例如我们今天签了一张2年约 加入会员当下 就是收第1月费跟第"24"月费
: 那这些钱 叫做预缴 并不是多缴的
: 那中间就是从第2月费开始缴到第23月费
: 到第25个月开始时如不终止就是一直每月扣款
: 大家有疑问是这点一直扣款的问题
: 但我相信我们业务应该都有说 当"合约到期"如要继续运动
: 完全不用再入会 续约 等等繁琐手续 就是缴一个月 运动一个月
: 不要了就终止 毕竟已经没合约束缚了
: 这麽简单的事情为何要讲成我们一直恶意扣款呢?
: 那10年存续期是保障消费者 这10年我们若涨价 你当初签多少月费就是多少
: 不会更改你的合约
: 这样我不懂哪里来的绑10年?
世界健身房 契约不符规定 (中国时报网路电子新闻)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09/112013012400263.html
刘兴振表示,在退费部分,有消费者申诉,该健身房入会时须预缴入会费三千八百
多元,还须预扣两个月的月费约二千七百元,但若上了一天课後不满意想退费,除
前缴费用无法退还,还需再付违约金。
消保官表示,体委会已在去年六月公布修正「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
事项」,例如在不得记载事项中,禁止企业者增列应记载事项以外的终止契约退费基
准,并且不得与消费者约定「最低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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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点我想听听J兄的专业见解)
提醒消费者世界健身诉请法院禁止消保官执法 (新北市政府资讯服务站)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67809
【新北巿讯】自称台湾第一大健身品牌的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日前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禁止新北巿政府「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或其他地方自治条例
规定,作成命…限期改善…定型化契约条款之行政处分。」,也不准以世界健身中心
「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或地方自治条例规定…作成任何罚锾处分。」
换言之,该公司企图利用法律手段影响法院,透过判决程序,预先排除主管机关行政
监督,使消费者日後只能听任世界健身中心透过违反法令的定型化契约,任意拘束或
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当消费者遭遇该公司违反法令的定型化契约条款而受损害,或将
受损害的情形下,都不再能向巿政府消保官或其他行政团队请求协助救济,只能花费
钜资、精神与时间跟业者打诉讼官司周旋以求自保;而巿政府因为必须受判决拘束,
也只得眼睁睁坐视世界健身中心,运用违反法令的定型化契约戕害消费者权益徒呼
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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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契自由原则若违背平等互惠原则或显失公平, 得终止契约)
(2.私契自由原则不得抵触上位法令, 即消费者保护法)
J兄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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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70.14
1F:→ jerrypko:法令什麽的我不太懂 12/13 00:39
2F:→ jerrypko:但我也想问 手机绑约不算最低使用期限的规范吗? 12/13 00:39
3F:→ ming0128:手机门号到期前会偷知捏(我中华 0.0) 12/13 01:13
4F:→ TryToBe:要减脂肪你需要的是有氧 重训是很难减掉脂肪的 另外 做负 12/13 05:59
5F:→ bandoll:业务不懂法令挺危险的呦 12/13 08:17
6F:推 IamNichkhun:健身工厂是一年到自动停止扣款 照体委会的规定走 12/13 15:50
7F:推 bookticket:手机门号到期前会告知+1(我台湾大哥大) 12/13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