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Yang (EvanYang)
看板MuscleBeach
标题Re: [问题] 教练不经允许刷了我的信用卡...
时间Thu Apr 18 21:40:47 2013
※ 引述《goswiming (章鱼妹之柔汉出击)》之铭言:
: 这其中应该有什麽误会
: 刷1万元 又不是小额的
: 没签名 银行怎麽会通的过勒
: 但你说已被刷 正常流程 要先被签名 做身份确认
: 但堂堂一个公司会为了1万元而伪照文书吗??
: 如果排除你文件没看清楚 有事前多签了名在某文件上面
: 就是那家公司流程有问题 先跳过签名流程
: 预期你会在近日内 拿到补齐签名
: 因为你事实上的确是有要上新的课程要上但还没缴钱
: 就自以为是的做出讨人厌的行为
: 错是在对方 你可以好好跟对方谈 应该还有折扣空间
不建议私下谈。
纯以利益来说,民事和解随便都是破五位数,私下谈应
该就是退钱,但是心中的怒意很难平息。
还有,你如果跟对方私下谈,有谈到和解金xxxxx,但是
对方不接受,你回应他不接受我就要告你,这段话如果
被录音录下来,那你会有恐吓取财的刑事诉讼的问题。
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告,刑事搭民事,开一个你可以接受
的和解金,没有一定的赔偿,你的心中一定会对这件事
很不爽,有和解金,至少会比较平衡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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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45.197
1F:→ CaMper8850:「不接受和解金就提告」...你确定会有恐吓取财的疑虑? 04/18 21:41
2F:→ CaMper8850:你是真的懂还是... 04/18 21:42
这样说好了,你如果开很夸张的数字,像是100万,对方无法接受,你说
不接受就要提告告他,这有恐吓取财的刑事问题。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提告,免得在私下谈的过程中,文字使用
不精确,反倒是让自己吃亏。
3F:推 goswiming:其实如果还没正试签下去 就算先前合约有写明自动扣款 但 04/18 21:42
4F:→ goswiming:事後反悔了 不是依然对方要退钱 不算数吗? 04/18 21:43
自动扣款,扣完之後想要解除该合约,时间内自然可以退钱。
但是,今天是伪造文书以及经理作伪证的问题,问题不同。
※ 编辑: EvanYang 来自: 1.160.45.197 (04/18 21:46)
5F:→ lion1227:不接受和解金就提告 这样很难恐吓吧= = 对方会心生畏惧? 04/18 21:43
6F:→ goswiming:原po应该不用太紧张 好好找对方 谈谈你心中的不爽吧 04/18 21:43
7F:→ CaMper8850:不管会不会心生畏惧都不会成立啊... 04/18 21:44
8F:→ goswiming:要不要告 主要是看你站不站的住脚 讨不到便宜等於白告了 04/18 21:45
9F:→ goswiming:这样就不划算了 我认为先跟对方沟通达到共识很好解决的 04/18 21:46
10F:→ CaMper8850:恐吓取财的构成要件是以强暴胁迫的方式 04/18 21:47
11F:→ CaMper8850:你跟他说「不接受就提告」,不接受就走法律途径, 04/18 21:48
12F:→ CaMper8850:哪来的强暴胁迫.... 04/18 21:48
13F:推 goswiming:原PO并没有清楚说「伪造文书」和「作伪证」啊 04/18 21:50
14F:→ kobe8112:楼上不考虑看清楚原文做个笔记吗? 04/18 21:53
15F:→ goswiming:所有合约拿出来看就一清二楚 白纸黑纸要赖也赖不掉吧 04/18 21:53
16F:→ goswiming:我是站在比较中立的观点 不好意思啦...... 04/18 21:54
17F:→ kobe8112:中立的观点是忽略原文第6段经理说的话,和第7段的签单吗? 04/18 21:54
18F:→ kobe8112:更正,6和10 04/18 21:55
19F:推 goswiming:合约拿不出 可以去公司查啊 主要是要看合约内容怎麽写 04/18 21:58
20F:→ goswiming:有时候因为重签 合约都被改了也不知道状况也很有可能 04/18 21:58
21F:→ goswiming:他提到被用了另一张卡的问题 也是要看合约有没有写清楚 04/18 21:59
22F:→ kobe8112:等等,你是不是完全没看原文? 04/18 22:04
23F:→ kobe8112:原文有一句话「合约书拿出来,授权的的确不是这张卡号」 04/18 22:04
24F:推 goswiming:但初入会时用的另一张卡 也是有合约的阿 04/18 22:06
25F:→ goswiming:是绑人头还是绑卡号 要看完所有合约才知道 04/18 22:07
26F:→ goswiming:为什麽会计要刷另一张卡也还是个疑问? 04/18 22:07
27F:→ CaMper8850:EvanYang大修文补充的部分,深入研究後发现即使是现在 04/18 22:16
28F:→ CaMper8850:实务上仍旧视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 04/18 22:17
29F:→ CaMper8850:有点类似商家标示「偷窃被抓罚20倍否则就报警」的情况 04/18 22:19
30F:推 billy12344:印象中,"不接受就走法律途径应该可以该当恶害通知? 04/18 23:56
31F:→ billy12344:而偷书罚款案印象跟强制罪的讨论比较有关联~ 04/18 23:57
32F:→ billy12344:而刑339-3做为诈欺罪的补充规范,所谓的不正方法,系指 04/19 00:02
33F:→ billy12344:利用系统内部错误,违背"电脑设备所有人"角度而言的输 04/19 00:03
34F:→ billy12344:入,改变财产关系造成电脑设备所有人的总体财产损失 04/19 00:04
35F:→ billy12344:本案要解,浅见或可从背信罪的角度去思考 04/19 00:05
36F:推 kee32:gos你还是多看少讲吧! 04/19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