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ma (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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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健身教练课 判可转让退费
时间Thu Jan 31 14:40:26 2013
【综合报导】知名的世界健身俱乐部,因合约规定个人健身教练课程不可转让或
退费,涉违反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前年遭台北、新北与新竹市政
府开罚。世界健身打行政诉讼,主张地方政府不应越权干涉定型化契约,但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上周判决世界健身败诉。
业者挨罚六万元
事实上去年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Google拒提供付费App软体七天监赏期遭
开罚案,曾以地方政府无权干涉业者契约为由,判北市府败诉,两案见解迥异。
世界健身昨发表声明,援引Google案及PChome电脑软体拆封案为例,主张两案
都判业者胜诉,强调地方政府无权要求业者更改定型化契约。但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发言人胡方新解释:「其实两个案情况不尽相同,不便评论。」
号称全球第四大的连锁健身俱乐部,由美国影星阿诺.史瓦辛格在美创建第一家分
店,在台有二十二个据点,两年前会员约九万人,但业者不透露目前会员数。
判决指出,世界健身的个人教练课程合约书,规定消费者「不可转让或退费」,台北
、新北与新竹市府认为,已违反健身业中央主管机关体委会(改制为体育署)公告的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前年发函要求业者限期改善,其中
新北市已开罚六万元。
世界健身认为,依《消保法》规定,契约须有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财产之虞,行
政机关才能介入调查,该契约并无此情形,另依法只有中央主管机关才有权监管业者
服务条款。但法官认定,地方政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仍有权监督业者定型化契约,
且市府是转达体委会的政令,未越权,判世界健身败诉。
「拒退款不合理」
新竹市消保官刘兴振说:「若判世界健身胜诉,代表消费者保护倒退。」新北市主任
消保官许宏仁说:「法院认同消保官有调查权力,令人欣喜。」台北市法务局长蔡立
文说,北市府执法并无不妥。不过一名林姓会员说:「运动应是自愿、快乐的事,若
身体不适却不能退费或转让课程,很不合理。」
新闻来源:苹果日报 头条要闻 2013/01/3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31/348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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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哈哈~ 你看看你~~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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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臣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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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1.49.80
1F:推 Carmelo:窝俊现在还是24hr fitness? 01/31 14:47
2F:推 eddy0622:目前...全国24hr 似乎只剩两个 两个都不是莴苣... 01/31 14:53
3F:→ eddy0622:莴苣 早上六点(或八点)到晚上12点.... 01/31 14:55
4F:推 juor2:WG是平日~6~12 假日6~10 ??? 01/31 17:54
5F:推 eddy0622:莴苣好像分营业时间有些微差异 不全一样 01/31 18:07
6F:→ Nono1986:嗯... 运动应是自愿、快乐的事 01/31 18:27
7F:→ lingray:之前看到这新闻时就觉得这官司怎可能赢.... 01/31 20:09
8F:→ kee32:yes,有判例了! 01/31 20:58
9F:→ bughong:这事判决不是判例,其他法官还是有可能做出不一样的判决 02/01 01:39
10F:推 SuWeiLin:判决先例累积多一点,就会变判例嘛! XD XD 02/01 01:42
11F:推 lingray:楼上,判例是要最高法院来决定的 02/01 08:02
12F:→ bughong:这只是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等到最高院的判决都这样再来高 02/01 09:11
13F:→ bughong:兴就好 02/01 09:11
14F:推 kee32:感谢指教 02/01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