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zabijiang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看板MobilePicket
标题[建议] 板主为争议当事者时应回避裁判
时间Wed Sep 13 02:17:18 2017
看板:MobileComm
建议事项:
当板友与板主有纠纷时,板主应回避,不得自己球员兼裁判。
例如
#1PiZym4g (MobileComm)
D网友指称K板主有部落格又有广告,於是K板主说很受伤,
已跟板主检举。但是查看公告,其实就是K板主直接判决
D网友水桶。除非K板主有两个人格可以互相对话。
既然MobleComm有两位板主,相信另外一位也不是尸位素餐
不管事,因此当板主本身就是争议的当事者之一时,应该
由另一位板主来裁判,至少做到形式上的正义,不要落人
口实说球员兼裁判,手机板是板皇个人板等等,这样也不
是大家乐见的。
题外话,其实只要Google一下,就可以发现K板主明明就有
部落格,用的还是知名论坛痞客邦3C,颇有人气,版面上
也有广告。
https://www.pixnet.net/blog/profile/kblover
文章的内容是手机评测..疑?这不就是我的日常吗?怎麽
我被说是枪手没事,K板主被说有经营部落格就很受伤?
可是如果比照当初被告对检察官的说词,只要有经过网路
查证,非无凭无据,内容也是可接受公评,而且也没恶意
的话,这就不算诽谤,不是吗?
所以,D说K经营部落格,K说没有,两个人到底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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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zab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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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azabijiang (140.115.83.203), 09/13/2017 02: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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