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wavewater (游击手)
看板Militarylife
标题[哈拉] 留言质疑「造谣」 上百网友齐挨告(TVBS)
时间Tue Nov 16 22:14:12 2010
TVBS新闻也出来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6/8/2h6zr.html
更新日期:2010/11/16 18:55
网路BBS论坛很受年轻人青睐,但最近却传出有当事人因为不满遭网友回文驳斥,
一口气对数十位网友提告。被告人PO的字眼,包含质疑原告是「烂草莓」、「很
菜」;另一起案例,是原告提出来医疗常识,被其他网友质疑是「造谣」,结果
上百网友挨告。至於讲了这些话就得挨告、上法院吗?法务部官员表示,在网路
上发言应该对事不对人,要是涉及人格毁损,就可能构成诽谤。
被告人廖同学:「原本发问人他是会胀气会打嗝,但你只是针对胀气,去回这个
文,叫他吃生姜,这是错误的。」
廖同学把网路上的PO文,一一秀在镜头前,他认为有错的是这段。W网友说,生
姜对消化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建议胀气的网友尝试饮食治疗。这段话遭其他人批
评,廖同学流言质疑W网友「造谣」,其他人也纷纷跟进留言,到最後有上百人,
全被W网友告上法院。
原告W网友:「因为有些人,他散布不实的医疗文章,我去检举顺便送到地检署
去,现在我也不晓得办得怎麽样。」
另外一个Case,黄同学这番网路留言,也惹祸上身。被告人黄同学:「我说地上
的菜虫捡一捡吧,於是这位仁兄,他就真的是也不知道怎麽样了,就告了所有说
他菜的人。」
还原事发经过,一名英文字母T开头的网友,先在军旅生涯版PO文,说心情真的
很差,管休被召回,一出营他就投诉1985。
这篇文章,引来不少回应,有人说他菜逼巴或者草莓族,没想到这位T网友心有不
甘,所有嘘他的回文,全部提告,一共告了57个人。法务部科长李贞慧:「评论
事情,你可能还是要就事情的部分去评论,不是就人的部分。」
别以为网路推文,只是指间敲打,发言不慎,小心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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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讲菜虫也不行喔,完了,版主分类里面还有虫卵等级的耶,
这样以後还可以讲虫卵吗?会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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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193.117
1F:→ ccsasi:上奇摩首页耶!! 妈 我在这 11/16 22:15
2F:→ marvelgod:原文还在吗… 11/16 22:17
3F:→ eszxc777:乡亲父老 我在这! 11/16 22:17
4F:→ CygnuxSR:就是有人以为在网路上乱骂人没关系....踢到铁板 11/16 22:18
5F:→ s9221320:都告一告算了 那些人爱呛的以前乖的跟啥一样 11/16 22:19
6F:→ q2210173:XDD 11/16 22:19
7F:→ s9221320:总归一句 应该! 11/16 22:19
8F:→ tom111007:我也在这.. 11/16 22:19
9F:→ ShawnJustin:我也去朝圣了XD 11/16 22:20
10F:→ Bujo:XDD 因为这样告人也蛮夸张的 不过被告的人除了虽 还是虽XD 11/16 22:25
11F:→ OPOP5566:可以请问在哪嘛? 11/16 22:26
13F:→ OPOP5566:谢谢楼上 11/16 22:29
14F:→ tnleeangel:这几天才刚来就上新闻o.O 妈~我在这  ̄▽ ̄|| 11/16 22:41
15F:推 vinx:想不到军旅版也有上新闻的一天... 11/16 22:45
16F:推 mohicanman:我刚也去朝圣了,用掉了2,不知道会不会收到传票! 11/16 22:46
17F:推 Gantrithor:交战了 XD 11/16 22:51
18F:推 vinx:我先暂时放置底 作为宣导 11/16 22:51
19F:→ tasy89:超屌的!!! 太 屌 啦~~~!!! 11/16 22:53
20F:→ h2osee:不过告的人还真有时间,毕竟嘘的人满多的内 11/16 22:56
21F:→ jin0809:告的人只要去告一次~其他人到案说明时原告不会出现的 11/16 23:01
22F:推 Lucianbear:标准的浪费司法资源 11/16 23:02
23F:→ blue1204:zz,没在怕,乖 的跟啥一样?是跟啥一样啊a_a 11/16 23:03
24F:→ s9221320:跟你一样 11/16 23:06
25F:→ blue1204:就这样?真无聊.. 11/16 23:09
26F:推 laklak:台湾 钓鱼的最大~ 11/16 23:18
27F:→ waft:你好 11/16 23:48
28F:→ windlll:不过真的怀疑动机,这东西真的很主观 11/16 23:57
29F:推 winchin:那之後这些人可以在自己户籍地告他来请求赔偿吗?不然都靠 11/17 03:09
30F:→ winchin:这招 故意用来报复人就好了 11/17 03:09
31F:推 HADILEN:"标准的浪费司法资源" 那借问新闻报播毁谤求偿的是什麽? 11/17 04:29
32F:→ HADILEN:不是故意这样问 而是这种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出现 11/17 04:31
33F:→ HADILEN:应该不少人想说在PTT上讲了也抓不到是谁 谁知道搞这一招 11/17 04:31
34F:→ HADILEN:射後不理不是无敌的...讲话还是中肯点 这事已经是借镜了 11/17 04:34
35F:→ yisheng7869:那篇大部分的嘘文都不构成刑法310的构成要件 11/17 04:39
36F:→ yisheng7869:到检察官那边就不起诉了...顶多去警局做个笔录 11/17 04:40
37F:推 Fandihaha:被告的人活该... 11/17 07:32
38F:→ h2osee:虽然乡民的话不用太认真,但有时候用词真的还满不舒服的 11/17 07:41
39F:推 pingsky:我真的觉得动辄说人[菜逼巴] 实在不是个好习惯 11/17 10:16
40F:→ valenci:很多不成立的 看要不要坚持到不起诉 怕麻烦就要和解 11/17 10:43
41F:→ valenci: 不构成呀 11/17 10:44
42F:推 ligopa:在这里推佛心MoNeNe 钓鱼高手 钓到又放走 11/17 10:45
43F:→ Qtips:所以在网路上发文也要小心唉 11/17 12:38
44F:推 limitex:( ′_>`) 以後养一只用来嘘人的ID 资料全假的 11/17 12:56
45F:→ limitex:我看他们怎麽告 11/17 12:56
46F:推 maikxz:ip使用人= = 11/17 13:47
47F:→ mp44stg44:有种东西叫做跳板 11/17 13:48
48F:推 toro736:现在草莓多就法律被利用而已..但这也是些法律学者搞出来的 11/17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