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cuse (c'est nul)
看板Marxism
标题 论台铁罢工:台大经济系 张清溪
时间Mon Sep 22 13:36:41 2003
张清溪 :论台铁罢工 台大经济系教授
【大纪元9月17日讯】
中秋节台湾铁路局工会罢工。吵嚷声中,
罢工者罢工,台铁班车照常行驶,工会决议春节再次罢工。
有样学样,中油、中华电信等国营事业工会,听说也要串连罢工。
有关评论不少,我们也来凑热闹。
罢工显然违法
有些报导或评论称这次台铁罢工是国营事业「首次合法罢工」。
但是,依照我国的〈工会法〉与〈劳资争议处理法〉,这次罢工
不可能是合法的。
依〈工会法〉26条,罢工必须工会会员大会过半数会员通过;
这次台铁工会罢工,是合乎这一规定。但是,同条前半段规定,
会员大会表决之前,必须先经过调解程序无效。又,依〈劳资争议处理法〉
24条,这种改变劳动条件的「调整事项」之争议,调解程序包括「调解」与
「仲裁」;在调解失败後,经双方之申请,或主管机关认为情节重大而有必要时,
得交付仲裁。依同法35条,仲裁是强制性的,即双方必须接受。
我想,不管是交通部、劳委会或社会大众,都会同意台铁在中秋节罢工是
「情节重大」,因此调解无效後必然会交付强制性的仲裁。所以台铁工会
就不会进入会员大会决议这一程序。以此推论,在现行法律架构下,台铁
要「合法罢工」是不可能的。这次台铁工会虽经大会通过罢工,但法律程
序依然不全。
法律难管罢工
不过,就实务而言,罢工与否,「合法性」一向不是考虑的重点。
历史上,罢工首先是用来争取罢工权的;那时,它必然非法。罢工与否,
或罢工能否成功,最重要的是取决於「实力」。 原则上,罢工能否成功,
取决於雇主愿不愿让步。雇主要考虑的,是利润增减;但单就这点,罢工
的「实力」小。台铁工会真正的「实力」,是「挟人民以令政府」,这也是
多数惊天动地的罢工的共同特徵:工会以牺牲第三者来威胁雇主,而且通常
都是公用事业。
工会要求离谱
这次台铁工会所谓五大诉求,明显是过份要求。
例如,要求台铁不要公司化、不要民营化。政府不应该经营营利事业,
二百多年前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说过,「政府是最坏的商人」,
因为它必然是要亏本的;亚当.斯密还讲了另一句话:「商人是最坏的政府」,
因为商人拥有政府的公权力後,会滥用公权力,而台铁采用公务单位(铁路局)
形式,岂不正是受批评的「商人当政府(裁判兼球员)」?
伤人终要伤己
罢工的成功,通常是牺牲大众利益来达成。但是,要求过份了,大众也会反过
来制衡工会。毕竟,这时已经不是纯粹经济问题,而是更像政治问题了。
政治问题,就是众人的事,伤了众人,终究要伤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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