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ylish (遗失自我)
站内Magic_Power
标题[公告] Magic Power 板规 (2011.06.14更新)
时间Mon Jan 25 01:21:06 2010
◎ 木反 夫见 ◎
※关於发文:
☆1.请勿使用注音文、简体文及任何难以理解的文字
-大陆版友发文前,请先转换成繁体字,请勿直接以简体字发文,
违者将立即删除文章并记水桶两周。
☆2.
发文须满三行文(团员除外)
-字数低於20个字或是未满三行文者,请多多利用X键推文。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两周。
☆3.文章标题请勿滥用或不选,并请选择适当的标题种类
-请正确且务必使用分类,以免造成版友的混淆及误会。
标题错误版主可立即修正,累积达两次使用错误者将记水桶一周。
[新闻] MP在各种媒体出现的新闻专用
[心得] 参加活动、听到歌曲或观看影片的心得感想(包括现场活动、歌单等)
[讨论] 讨论跟MP相关的其他话题及对板上的一些疑问、或是MP的相关问题
[分享] 包括合於板规的档案及自制的作品
[情报] 各类活动资讯消息
[其他] 以上分类皆不适用时,请用这个分类
[自介]
[MP] 团员专用标题,非团员严禁使用
☆4.请勿发表重覆的文章
-发文後若发现已有相同的情报、文章等,请自动删除文章。
否则版主将可视情况删除文章。
☆5.
发文及推文时,请注意发言语气与用词
-如有不当应立即删除,违者立即锁文并记水桶两周。
☆6.
请勿滥用推文或过度使用推文聊天
-非关文章内容的聊天,请善加利用水球或是聊天室。
违者将视情况删文并记水桶一个月。
☆7.
发文时,请多多充实文章内容
-举凡文章过短、语意不明、内容与标题不符且违反板规、
没有重点的闲聊文、告白文、洒花文等,请自个人的blog或是私人论坛发表。
请勿将MP板当作私人部落格滥发文章!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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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
☆1.
禁止发表任何关於MP未公开之行程
-禁止发表任何(含疑似)未公开之工作行程及团员们私人生活之行程内容。
另外除了有关音乐及想跟歌迷述说的话外,
团员们的网志内容(包含微博跟FB等部落格)也请勿发表。
违者将立即删文并记水桶三个月。
☆2.请勿在版上进行广告、揪团、合购、票劵买卖等行为
-任何有关私人揪团、买卖、合购、广告等行为请私下以信件联络,
严禁公开寻人。除有特殊原因可事先寄信告知版主再作定夺。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三个月。
☆3.禁止转录黑特、吐槽、八卦等类型看板文章或进行任何护航行为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三个月。
☆4.禁止发表政治文、过於西斯之文、广告文等任何容易引起争议之文章
-广告文一律事先写信知会版主,经同意後即可发表。
未经同意即发表者一律删文水桶三个月。
☆5.禁止分享版权物品(ex:专辑、DVD、等)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三个月。
☆6
.严禁公开发文徵求档案
-违者一律删文并记水桶三个月。
☆7
.严禁在发文、回文、或推文里出现谩骂、吵架、挑衅、人身攻击和
会扰乱其他版友、地方秩序的乱版行为或字句。
-违者一律立即砍文并记永久水桶。
☆8
.非版主和团员请勿任意使用公告和团员专属标题
-违者一律水桶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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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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