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eagles ()
看板MISIA
标题Re: [闲聊] 最近MUST风波
时间Tue Oct 14 01:12:49 2008
※ 引述《karlrecon (狗狗)》之铭言:
: 去他官网查了一下,发现MISIA不归他们管耶
: 难怪在外面听到米姐歌的机率变多了,西门町万年旁边的诚品常常放
: 有时候还放整张的!经过就会自动走进去了XDDD
刚去查了一下MUST的网站
MISIA所属的唱片公司 新力博德曼 (SONYBMG) 并不在其会员名单中
(应该是没有吧…我找不到)
但这个协会很恶质的地方在於他们的「免责声明」,如下
免 责 声 明 :
此网站所列出的音乐作品涵盖台湾作品及海外作品,但并不代表本会曲目之全部。
此处没有列出的作品并不表示其不属本会管理之曲目。其资料由本会提供作为一般资讯
及参考用途,虽然本会会尽力确保有关音乐作品资料的准确性,但本会不保证或担保该等
资料均准确无误。
故本会特此声明,此一网站所列出的音乐作品资料如有任何不正确之处、遗漏或误
植错字,并引致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亏损,本会概不负责,亦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本会管理范围除国内音乐着作外,还有国外海外姊妹协会之歌曲(如美国、日本...等等
)
重点在那句「此处没有列出的作品并不表示其不属本会管理之曲目」
自己都没列出来了,别人怎知会不会用到他们管理的音乐? = =
除了MUST之外,台湾还有另一个协会叫做ARCO
这两者的全名为:
MUST--社团法人中华音乐着作权仲介协会
ARCO--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录音着作权人协会
依MUST网站上的回答,此二者的差别:
MUST所管理之权能为音乐着作之公开演出、公开播送、公开传输三种权利,而ARCO所管理
的权能为录音着作之公开播送权及公开演出报酬请求权。
而新力博德曼 (SONYBMG),他有加入ARCO的会员
所以说,如果ARCO要去查,他也是可以跟播放的店家要求授权金的
说来说去都是因为着作权法的立法不完善,使得这类协会可以如此倚靠恶法去欺负
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
抱歉…说了一堆跟本版没啥关系的东西…
大家都是音乐的爱好者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小心不要去碰触到这类的法律问题
尤其在那条不合理的法条还没修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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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2.175.73
1F:→ cooleagles:补充一下 虽说SonyBMG不是MUST的会员 但是艾回他是会员 10/14 01:23
2F:→ cooleagles:所以店家如果播放MISIA在艾回时期的专辑音乐… 10/14 01:24
3F:推 ncuball:今天看到一堆人在讨论MUST的文章 真的是对这组织很无言 10/14 01:46
4F:→ kaedelin:说来说去 就是要黑钱的吧= = 保护着作权保护到都扭曲原意 10/14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