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26921216 (很悠闲的生活~~)
看板Linyuan
标题[闲聊] 退费有那麽难?
时间Sat Jul 23 22:13:13 2011
因为桌灯不亮了...所以拿着坏掉的灯泡到附近的大X超市买了一个灯泡
拿回家後马上拆开..结果发现已经破掉
於是带着发票马上回去大X超市要求更换(从结帐到回去换货..不到5分钟)
因为已经没有该型号的灯泡了 店员跟我说 我可以换取同价值的物品
不过 我也没什麽想买的 就只想要灯泡 所以回绝店员 要求退费
没想到 店员根本不想退 拿着灯泡来回看了好几次
一付 我们的货品怎麽可能会坏的表情 然後一直找其他店员拖时间
最後我很大声不爽的说:『我要的只是灯泡 如果有同型号的请拿出来给我 要不然退费』
或许店员发现我真的很不爽了 才心不甘情不愿的退了120给我
一开始就说可以换等值物品 但却不能退费 这什麽道理?
墙壁上还大剌剌的贴着 物品退费请於7日内携带统一发票
结果退费这样不乾脆 实在让人觉得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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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34.201
1F:推 lucas1124:这就是商家~不只大X,几乎80%以上的店家都是这样滴~ 07/24 12:16
2F:→ lucas1124:反正有退就好啦~虽然之前我去退货他们很阿杀力XD 07/24 12:17
3F:推 killapple:店员依照消保法 可以不让你退费的 不是买东西七天都可以 07/26 05:30
4F:→ killapple:退 那是针对网购部分 实品通路购物是没有这种保障的 07/26 05:31
5F:→ killapple:买东西自己就要检查 灯泡是易脆品 谁弄破很难界定吧 07/26 05:31
所以你的意思是 要
拆包装检查有没有坏再买了??? (丢笔!!)
我又没强硬要退费 我请店家换各新的给我 是店家自己拿不出来
既然没货 退费难道是错的??
何况店家卖是瑕疵品 以民法的买卖契约来说 根本就不成立 退费是有依据的
民法第 354 条 物之出卖人对於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
於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
瑕疵。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
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於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要求退货 是于法有据的
其实我本来就有打算...如果大X超市真的耍赖不退...我会直接到消法官那边申诉
於情於理站不住脚的是店家...请搞清楚!
※ 编辑: l26921216 来自: 61.60.34.66 (07/26 09:08)
6F:推 pttboys:真专业! 07/26 12:25
7F:→ lucas1124:看林园版长知识~ 07/26 12:46
8F:推 limonyahi:大X超市? X_超市 = =? 07/30 01:52
9F:推 lucas1124: 港 07/31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