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5819 (- -")
看板LinKou
标题Re: [闲聊] 林口运动公园蹓狗不牵绳
时间Fri Jun 5 16:53:41 2009
先说
我也很讨厌这种溜狗不牵绳、或是到公园就把狗放开的人
如果哪个立法委员要修法改成
所有的狗外出都要上狗链
我说破了嘴也要把全家族的票投给他
好了
现在来讲一下法律层面
1F:推 linsir0825:法律好像有规定溜狗时必须要绑狗链..否则可以开罚主人06/03 20:20
是的
按照现行法规
的确是有规定
不过只有
某些狗才需要上狗链
而且要罚的话恐怕也只能用第七条
因为目前我查到的判例都是用第七条
至於具有高额罚锾的第20条与第29条可能很难适用
原因等你看过法条就知道了
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饲主应防止其所饲养动物无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
第20条
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七岁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
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前项具攻击性之宠物及其所该采取之防护措施,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
看到了吗?
只有攻击性宠物外出才要采取防护措施(牵绳或是关在外出龙里面)
农委会(也就是主管机关)对"攻击性宠物"的认定非常严格
1.牠属於以下品种:(包括与此类品种混血的犬只)
a. 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包括美国比特斗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 史大佛夏牛头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国史大佛夏
牛头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b. 日本土佐犬 (Japanese Tosa)。
c. 纽波利顿犬(Neapolitan Mastiff)。
或者
2.有攻击纪录的犬只
-------------------------------没了,攻击性宠物就这麽多----------------------
之前大家说的23kg以上要戴口罩的规定是民国90年由农委会颁布的
而那时并没有将其划分到"攻击性品种"
所以民国91年动物保护法第20条加上的"攻击性宠物"规范并不适用於23kg以上的犬只
也就是说
只要不是属具攻击性品种或有攻击纪录之犬只(不管体重是不是23公斤以上)
外出只要有7岁以上之人伴同,就算没有牵绳或是口罩等防护措施也不犯法
以上资料在农委会的网站上找不到(我承认我找不到= =)
是直接寄E-mail请农委会解释"攻击性宠物"与23kg的关系来的
欢迎来到台湾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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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185
※ 编辑: cat5819 来自: 218.173.1.185 (06/05 16:57)
2F:推 knowshun:糟糕,我家吉娃娃绳子都套不太住... 06/06 00:20
3F:推 ikki44:攻击纪录的狗这麽少喔...曾经在客户家里修电脑到一半 隔壁 06/06 02:56
4F:→ ikki44:房间冲出两只贵宾往我肚子咬下去.是谁说"我们家狗很乖啦".. 06/06 02:59
5F:推 YAK:狗狗也需要自由的空间呀 一直都被拴着怎麽跑步呢 06/09 13:21
6F:→ YAK:有的狗是真的很乖的 当然也有白目的主人 明明狗就常咬人咬狗 06/09 13:22
7F:→ YAK:还说自己的狗很乖 囧 我觉得应该重罚咬人狗的主人 重重的罚 06/09 13:23
8F:→ YAK:主人自己才会自爱 有警戒之心 06/09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