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企业战士)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请益] 关於死刑与废死
时间Thu Sep 29 23:25:22 2011
这些问题很简单:(楼上有文部分提及,一并回答)
※ 引述《massacre (该换昵称了@@)》之铭言:
: 高手出现了 我真的很想问高手几个问题
: 一.关於人权保障好像有很多套标准
: 为什麽在杀人犯已经剥夺其他人的生命的情况下
: 还要去保障杀人犯的人权??
: 有些明明就是恶性重大的罪犯 为什麽还要保障他们的人权??
看事前协议如何。你何不问问杀人犯对於律法是否认同。
如果杀人犯也觉得自己该死,那麽死刑是毫无问题的,
因为此时杀人犯只需要服从自己的信仰。
如果他一开始并不认同死刑律法--几乎可以看做是国际问题了
基本上,一开始杀人犯与受害者根本不拥有共同的宪约与社会准则。
你应该记得问杀人犯:「为何你犯罪前不宣告独立?」
其次,应该检讨这个国家是否容许独立选项。
: 在学校 老师跟学生的关系
: 有些爱体罚爱性侵的老师 为什麽要保障他们的工作权?
老师有签约服从 体罚法或性侵法案 吗? 有就依法办理。
: 有些学生明明就很爱捣蛋 甚至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
: 为什麽对这些学生的受教权要无限上纲的保障??
类似无行为能力之类的答案。
: 在军中当过兵的都知道常常有管教不当的问题 严重侵害人性尊严
: 此外强迫人民服兵役 明显也是侵害人身自由
: 政府也知道募兵制 为何还继续徵兵侵犯人身自由
独立吧。喜欢什麽兵役制度自己找志同道合的人 自成一国。
其次,应该检讨目前这个国家是否容许独立选项。
: 为啥人权保障的标准有这麽多套??
: 二.为什麽对於犯罪行为的受害人都没有补偿??
: 很常见的被性侵 被伤害 被杀
可以,有共识要怎麽花钱都行;补助女性卫生棉也行。
: 反正就是被害人吞下去 然後继续保障加害者的人权
加害者人权这部分类上述死刑。
: 三.对於一些重大危害的事件 处罚都相对很轻微
: 某公司让员工超时工作 害员工过劳死 重罚三万新台币
因为工不工作是员工自己决定、能承担多少风险员工自己也要评估。
公司只需告知风险(中暑、毒物...)
: 某公司很爱发炉烧得很旺 罚款也很少 只是要求停工
: 某公司用塑化剂参入食品 坐坐牢就没事了
若想要以上功能,公民应该要能立法。
应该检讨目前这个国家是否有公民立法功能。
: 五.为何刑法明明就是"罪刑法定" 但死刑跟鞭刑却常受批评?
: 其他的刑法也是侵犯一堆人权啊
什麽刑都一样,看事前约定。
: 原po有些提到的想法是很不错
: 如果有乡民可以知道 我想台湾那麽多法律系的教授应该也有人知道吧
: 那为什麽像这样的言论 平常都完全听不到
: 立法机关完全不谈这些 连学校教育里也完全都没出现
因为连学者也不甚清楚、或各执一词。
或者学者别有居心:他们其实想劝服人「不要约定杀死自己」
例如:王清峰写了公开信
他提到宪法规定生命权,但是他没有提到:大家要死刑的话应该修宪
这个国家 公民完全可以立法「约定在某些情况下杀死自己」
王清峰没有提到修宪
甚至应当怀疑:王清峰把宪法当什麽了?难道当作众意之上的力量?
(宪法只能是每个个体都同意的约定)
其次,王清峰还提到死刑的功能性问题。
但是,民主人权与功能性是毫不相干的。
总之,不要听王清峰胡说。
参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feature=related
一场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
我还在看、还没看完...但是很无趣...这教授与学生都很弱
引一些老掉牙的烂着作
有清晰信仰的人不必看,没信仰的人就当作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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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125.147
1F:→ stevegreat08:老调牙却是经典,现代人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看这个世界 09/30 15:47
2F:→ stevegreat08:被你说成这样,该说你很强还是你太自大了... 09/30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