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huawu0607 (joshua)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请教! 法律追诉期产生的理由是什麽?
时间Mon Mar 7 13:12:44 2011
主要是为了惩罚政府怠惰不作为吧
而且其实太常的追溯期有些时候证据上会有困难
对於被告来说可能没有办法证明自己 无罪
※ 引述《jodawa (jodaway)》之铭言:
: 如题
: 想向各位大大请教 好像有一种东西叫作法律追诉期
: 就是说如果犯人犯了罪 但是都没人发现 一直到很久以後(比如几十年以後)
: 才有人发现 开始追查等等 但是如果已经超过法律追诉期
: 就无法定这个人的罪
: 想请问一下在法律上这种制度的理由是什麽?
: 另外请问一下目前在法律上惩罚的主要目的是什麽?
: 是改造犯人?
: 还是起吓阻作用?
: 还是报复性的惩罚?
: 还是其他?
: 请教各位大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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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6.49.167.183
1F:推 LonelyLove:刑事被告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是检方要证明他有罪 03/07 19:19
2F:→ LonelyLove:刑事法上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最基本法治国思想中的一环 03/07 19:20
3F:→ eunacat:惩罚怠惰不作为? 追溯期经过有对於"政府"不利益的效果吗? 03/07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