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123)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请益] 罪刑法定主义与其他条款的矛盾
时间Fri Mar 26 11:14:27 2010
想请教各位先进:
根据罪刑法定主义,任何罪刑,
都必需经法律规定,才能进行裁罚;
可是在许多条款中,常常也在最後附带了一项"其他条款":
:其他符合XXX条款状况之事项。
这个条款不就等於可以直接基於原条款进行扩张性解释吗?
这样会不会与罪刑法定主义产生矛盾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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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9.38.197
1F:→ firewing:还是要考虑犯罪型态与时俱进...遵守主义不代表没弹性 03/26 23:02
2F:→ vampirex:有具体的例子吗? 03/26 23:19
3F:推 marxo10926:你是指"空白刑法"吗? 03/26 23:51
4F:→ newrulin:我想你只的是但书规定吧,如【下列情形不在此限】,那 04/04 15:21
5F:→ newrulin:应该算是目的性限缩、或扩张!?不完全是扩张吧!! 04/04 15:22
6F:→ meblessme:你说的对 04/04 21:06
7F:→ meblessme:就法条是目的性限缩 但实行起来会因心证而有目的性扩张 04/04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