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贱民永远是贱民)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法律的功用只有规制跟管理吗?
时间Mon Mar 15 01:07:51 2010
我只能说,
「资源」这一概念在语境脉络上有它的限制,
那就是资本主义兴起以来的理性经济分析。
至於人际之间本来就有的差异性,
也就是正义理论所要处理的问题,
这早在近代「资源」这一概念出现前的古希腊时代,
Aristotle就在谈了。
尤其是分配正义的概念,
如果去翻翻尼柯马各伦理学,
他思考的绝对不只是种「资源」的分配,
也包括了人性中的幸福感与成就感该如何分配给个人。
而这些概念在近代的确一度为资本主义与社会正义所忽略,
但那已是十九世纪以前的事了。
比如说像当代死灰复燃的修复式司法,
甚至说可以像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与诉讼上和解,
立法意旨绝非仅仅是经济上的资源分配与效率问题而已,
它还顾虑到社群与人际间的情感联系与伦理纽带。
若依「资源」原本指的是可被理性计算再投入生产的事物,
则理解这个中国朋友的主张将化约了人性与人类社会;
比如我们将商业上的信赖关系理解成是种商誉权利,
会忽略掉商业经营中很多决策往往是基於某些非计算性的情愫与感觉。
但若依他的定义来理解「资源」,
则人际最素朴的情感往来也会是种「资源」,
但就失去了资源之所以被命名为「资源」的区分意义,
等於只是在用话术抬杠......
而这只是突显出他连最基本的「资源」的意义都没掌握住,
大放厥词就像在指鹿为马一样,
陷入他那似是而非且欠缺公共性的定义中,
自然什麽都由他说了算,
若还跟他认真,你当然就输了。
这时乾脆就学他振振有辞的气势,(不过这真的要有练过......)
叫他应该去重修政治学或经济学,──或者是马克思主义?
别再丢马高祖与列太祖的脸,那也就够了。
(然後再来就用垃圾话吵起来了...XDDD)
※ 引述《helen0624 (helen0624)》之铭言:
: 今天又收到同一个大陆人给我的留言,我真的不知道该跟他说什麽了
: 也不太想再跟他说什麽了,就贴一下他的观念吧
: 机器公敌 2010-3-14 21:21
: 我不知道台湾还有什么法律的目的不在于维持资源和资源分配。所谓公平正义人权之类到底是目的,还是达成目的的手段,我不相信作为法学系的老师会不清楚,所以我只能怀疑你所询问的对象和你一样都是什么都不懂就乱说话的二把刀。
: 人权,指生存权、发展权,或可说“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生存”“平等”——“生存资源的维护和合理分配”,“发展”——“人所获得的行政,发展和创造的资源”
: “公平正义”——如何“合理公正公平”地维护和分配生存、发展、行政、文化等资源。
: “人道对待动物”——“如何维护自然界的生态资源,如何保存社会资源”……
: 说到底脱离了资源的维持和分配了吗?
: 你现在幽幽气不断地玩命用所谓的“维持和分配”的手法(公正公平、人权维护)来否定其目的,到底你学没学过法律,我真的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98%确定你没有。甚至如果你真的问了周围的人,我也可以确定你周围的人100%都不懂什么是法律的本质。
: 真的希望我自己永远不要有这种态度跟嘴脸...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5.99
※ 编辑: Augusta 来自: 118.169.25.99 (03/15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