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企业战士)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请问各位法律人,法律是服从还是反抗?
时间Sat Mar 13 13:56:43 2010
※ 引述《Augusta (刻完墓志铭了...)》之铭言:
: 二、
: 国家一方面被期待必须保障基本人权,
: 另一方面又被期待去剥夺某些人最根本的生命权,
: 两者间是否有矛盾?是否能够共存?
这需要由 '民主国家是什麽' 来思考:
我的揣摩:民主就是约定
至於很多人认为的:民主就是多数统治 ;那死刑就很简单了
----------------------
日前听到一个说法
自主权大於生命权:未经病人允许给予医疗是侵犯人权的
约定就是自主权的表现
民主国家是约定而成立的
假使 事前众人皆接受死刑的约定,那麽执行死刑是无问题的
假设 事前有部分人不同意这样的约定,而不同意者中有人犯下这样的罪行
如此 执行死刑便有争议
就约定行为来看,我们可不可以约定剥夺未立约者的生命呢?
这违反了天赋的人权
同样地,我们也不可以约定剥夺未立约者的财产权
另一个问题:
我国是不是真的民主国家、是否执行过明确的约定程序
是否询问过每一个人、是否每一个人都同意、不同意的怎麽办?
另一个想法:
如果我们去问情节重大的死刑犯:他觉得自己该不该死
我认为 觉得自己不该死的人 比觉得自己该死的人可恶多了
-----------------------
关於 '国家被期待必须保障基本人权'
事实上 国家并不自动地保障人权;个体的人权是约定来的
我举个例子:
就 从父姓这事来看,我们都歧视女性
甚至女性自己也觉得理所当然
法官与政府可以很滑头的说:夫妻自己协商--然後女性要自己设法对抗整个家族
这无异於对白小燕说:是你自己不够强壮去对抗陈进兴
民主政府并不自动地保障人权:所有的人权都是约定来的
众人未约定的便不存在;即便存在也称不上民主的
------------------------
我未曾听说王部长对於 人权是什麽? 民主国家是什麽? 做出呼吁
对於死刑问题 没有由人权与民主的基本定义来做出辩证 ,我觉得非常地可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4.20.163
※ 编辑: RIFF 来自: 218.34.20.163 (03/13 14:04)
1F:嘘 Formu1a0ne:......太扯了 03/13 17:58
2F:推 david75610:要求牺牲别人的生命而不是自己的生命很简单 另外透过死 03/14 00:19
3F:→ david75610:刑这个实证效果未知的制度让社会个体有安全感也很有效 03/14 00:20
今天报纸头版: 有群人在总统府前声援死刑
其实 声援死刑 具体来说 是声援'杀死那些死刑犯'
亦即 声援杀死他人 或者说 杀死某一群人
并非 声援'我自愿遵守死刑约定' 亦即 并非'约定杀死自己'
这在人权的逻辑意义上是不同的
这样的声援行为 是想透过多数统治 去剥夺一部份人的生命
※ 编辑: RIFF 来自: 218.34.66.184 (03/28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