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a (Kar98k v.s MosinNagant)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转录]日本第一个未满18岁判死刑案例
时间Wed Jul 15 13:23:05 2009
※ 引述《tallwood (放风筝)》之铭言:
: 因为我也不打算诉诸证据 我就诉诸大家的心证与感受
: 我的想法很简单 你不能接受如果你的家人受害 加害人却可以活着
: 那你能不能接受你的家人受审判 却受千夫所指非死不可 或者是可能在粗糙审判下处死
: 如同不需要依照刑法理论或者犯罪学理论
: 仅凭着形上的杂想、"如果你家人"这样的互动思考我相信同样是有价值的
: A->B B->A 同样都是直觉的感受 同样是社会容许性的个人检验
: 至於实施死刑或者是废除死刑之後 其实也不会有什麽终局结果出炉啦
: 社会持续进行的辩论与对话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讨论这些事情蛮有趣的
一个社会上的国民变成被害人的可能性 v.s 一个国民正好出现在杀人现场然後凶刀出现在
口袋的机会和可能性我认为是有很大的差距,死刑废除的声音常常讨论误判,人死了再怎
麽样都无法挽回。如果一个误判发生,被告也被枪决了,我认为应该要被检讨的是司法人
员和体系,因为一个被告如果是无辜的被判了死刑,请问和一个无辜的人在路上被突然飞
出的子弹给夺命有何致命的差异吗? 一个无辜的人正好因为种种因素,证据被判定成有罪
,和一个被害人被谋杀,我认为也没有什麽必然性的差异而必须废了死刑。
当然啦,一个理由就是後者是国家藉由强大的权力和强制力对被告发动,如果要在这方面
预防,就会有所谓废除死刑的方式。如果考虑到很多现实上的执行问题,在没有更好的制
度产生前,也许尽量不执行死刑会是一个暂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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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bertAlexy:其实误判比你想像中的容易很多 07/15 13:31
2F:→ RobertAlexy:以前只要有自白就可以搞死你了 07/15 13:31
3F:→ RobertAlexy:你根本不必出现在现场 也不必有凶刀 只要有自白就好 07/1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