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ertAlexy (Ale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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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法律不是申张正义用的...
时间Tue May 12 14:08:44 2009
97,交易,179
节录两段判决书内容
就本件而言,虽然告诉人行驶於禁行机车之路段,有违交
通法规,然告诉人此违规行为与本件事故之发生并无必然
关系,又系争路段禁止机车行驶县176线,机车须由旁边
的机车专用道绕道行驶至麻豆交流道东侧,衔接县176线
等情,固有台南县警察局麻豆分局97年9月17日南县麻警
五字第0970013486函在卷可查(见本院卷第30页),惟告
诉人虽行驶於禁行机车之路段,然此亦仅属交通警察另行
举发告诉人交通违规行为之问题,要不能仅以告诉人行驶
於禁行机车之路段,即谓被告无庸负原本应注意之义务,
亦即被告驾车由匝道汇入主(平面)车道时,本应注意让
行驶於主车道即平面车道之车辆先行,不论当时平面车道
之车辆系汽车或违规行驶之机车,被告均应礼让主车道即
平面车道之车辆先行,待确定平面车道无来车时始可将车
驶入该平面车道。本件被告驾驶车辆既有未注意让行驶於
主车道即平面车道之车辆先行之过失,对本件事故自应负
过失伤害之刑事责任。
本件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经本院嘱托台湾省台南区车辆
行车事故监定委员会及台湾省车辆行车事故覆议监定委员
会监定结果,亦与本院上开认定结果相同,有台湾省台南
区车辆行车事故监定委员会97年8月14日南监字第0975902
371号函附监定意见书及台湾省车辆行车事故覆议监定委
员会97年11月3日覆议字第0976204101号函在卷可凭(见
本院卷第18-19页、第35页),足认被告就本件交通事故
之发生,确有过失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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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判决书而言我觉得法官判决还ok
原po似乎忽略了你妹妹被事故监定委员会监定为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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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村监督:突破自我本来就会有受伤的风险 05/09 20:48
→ 野村监督:球员如果都怕受伤,那棒球好看在哪? 05/09 21:09
→ 野村监督:受伤了在养伤阿,职棒球员就是如此 05/09 21:15
中职二十年 继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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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15
1F:推 wanyuchiu:我妹的过失监定委员会是说应注意而未注意...对方除了应 05/12 17:55
2F:→ wanyuchiu:注意而未注意外还有违反交通规则,法官没有看清楚。 05/12 17:56
3F:→ wanyuchiu:所以以为二份结果是一样的...其实相差十万八千里... 05/12 17:56
4F:→ wanyuchiu:而且法官认为我妹下来时有看到对方...是错的... 05/12 17:57
5F:→ wanyuchiu:其实是看红绿灯也看到一大堆人停在红灯後...车道上没车 05/12 17:58
6F:→ wanyuchiu:才驶入平面车道的... 05/12 17:59
7F:→ ski11:其实这种案件 判决应该不会是法官主笔的 05/13 00:34
8F:推 wanyuchiu:skill不会吧...难道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来主笔喔...太夸张. 05/13 00:37
9F:推 ski11:这只是题外话 不用放在心上 不过你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会问问 05/13 00:42
10F:→ ski11:台南分会在中山路新光对面的大楼 05/13 00:43
11F:推 wanyuchiu:谢谢您...我会请我妹去一趟後再决定要不要再上诉... 05/13 00:52
12F:→ TMWSTW: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就是过失,而且刑法上本来就没有过失 05/13 05:07
13F:→ TMWSTW:相抵,也就是说本来就不会因为对方有过失就没刑责。 05/13 05:08
14F:→ TMWSTW:单就过失监定委员会说应注意未注意(而只要心智正常,一般来 05/13 05:11
15F:→ TMWSTW:说就会是能注意),所以要免刑事责任还得推翻监定报告…… 05/13 05:12
16F:推 wanyuchiu:所以即使非常注意而被监定为应注意而未注意就是有罪了吗 05/13 08:41
17F:推 season23011:双方车速有监定大概多少嘛? 06/14 21:20
18F:推 wanyuchiu:监定书上没有车速的监定喔...而且明明是交流道下的缓冲 06/15 13:02
19F:→ wanyuchiu:道,监定委员们都不知喔... 06/15 13:03
20F:推 season23011:要如何在没有车术的情况下 撞到车後又去撞安全岛 06/16 00:10
21F:推 onlytfgsu:应注意而未注意就是过失阿! 07/31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