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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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自由意志的存在与否对於刑法来说到底重 …
时间Tue Sep 2 06:33:50 2008
※ 引述《wawawa100 (钦)》之铭言:
: 小弟才疏学浅 试着解答一下
: 1.
: 发问者所谓的自由意志 是古典学派的<意思自由>吧
: 自由意志是古典学派所主张 认为人的意思是自由的 不受干涉的
: 因为人改变不了 所以无特别预防的可能(人是自由意志 无法改变)
: 以主张维护法秩序为理由 主张应报行论
: 只用针对行为的客观结果作评价
: 只看客观结果 只为了维护法秩序法秩序
: 那行为人的意志为何 本来就没差 那个时候 有没有自由意志不重要
: 因为罚的是客观 因为那时是应报 因为那时法秩序要维护 因为违反规范
: 近代学派以後的自由意志是指<意思决定>
: 人的行为 会受社会因素与他的意志共同影响他是不是犯罪
: 所以必须透过社会教育 针对行为人的反社会性格作预防
: 有改善可能的 给予不定期刑 不能的 则与以隔离
: 此时受到社会影响的"意思"已经"相对的"不"自由"啦
: 所以未达一定年龄 是国家"认为教育还不足够 还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 并非无法控制自我
: 另外一提 学派都只是"假设" 藉由社会观察
: 假设有自由意志 假设受社会影响 提出一些论证 而影响整各刑法论理
: 不会先等到"证明"有没有自由意志
不是这样
这并不是假设
而是一种「人就是如此这般」的断定
「实证性」,至少在思想的历史上
并不是一种大家长久以来就奉行不辍的立场
至少在古典刑法理论的年代中
自由意志是一种形而上的命题
形而上学关心的是这个命题是否与其他命题协调一致
而非此一命题本身是否有被实证
如果这个命题与许多我们认可的命题协调一致
那这个命题本身就是实存的
当康德声称时空架构是感官固有的架构时
他不是在感官内发现了什麽时空架构
而只是因为不存在於时空内的物体「难以想像」
因此时空观念必定先於经验、因此时空观念不是从经验得来的
这样,就足以断定时空就是如此这般了,不需要实证
对於黑格尔也一样
当他断定「凡是现实的必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必是现实的」
并不需要任何实证的资料来协助他检验它
他只要知道「理性是唯一的存在」可以跟许多观念咬合的很好即可
: 比如说 刑法271I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哪位学者证实过 这样的刑度 对杀人行为的威吓最有效?
: 或是最适合杀人行为的处遇?或最好的预防?对法益的保护最好?
:
其实不妨做做实验
每次一讲到乱世用重典,很多法律人都会摇头
其实说穿了,只不过是教科书上这样写罢了
: 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 刑罚执行不执行阿
: 因为"前提"已经被假设了
: 那个时候已经"先被假设"人有自由意志
: 後来"证明"人的意志是相对的 所以演伸出近代学派
所以你这个说法应该不是实际上的情况
把人当作物一样的研究
主要是受了自然科学的刺激才被重视的
人在因果上易於操控的事实,
也并不排斥法律上采取理性人观点与应报思想
立法的内容,并不能完全从学术思想史来理解
: 2.这个就是逻辑的问题罗 高中的时候应该学过吧
: 条件理论只是将他"文字化"
: 好比数学说:非P则非Q。 你说数学不能假设非P因为P就是在
: 我只能说 那是"假设"...
: "想像"是"想像"啊 为什麽没办法?? 任何事都可以"想像"阿
: 若造成结果的原因可想像其不存在而仍发生
: "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所有条件" 是形容 "不可或缺"
: 当这些"造成结果不可或缺的情形"都没有发生 结果仍然会发生
: 表示换成"别的时空"结果也会发生
这里还是有问题的
恐怕不是单纯的逻辑公式可以解决
因为它讲的是事件间因果关系,而非命题间的逻辑关系
这牵涉到你的世界观
条件理论两个重点:不是条件的都可以拿掉、是条件的都一样重要
因此条件理论的使用者基本上会认为
在某个时空场景里
我可以把某些东西抽掉,而对事件的本身不造成任何影响
某些东西对我判断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言
是「无关紧要的资讯」
可是,如果你采取十分严格的决定论的话
时空中的因果序列都是注定好的
你不可能去更动任何一项
这样的声称或假设是无意义的
因为整个历史就是世界在展现已注定好的因果序列给我们看
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
当然,我们也可能采取较为宽松的决定论
那个经常出现的决定性条件,就是我们法律上要找的原因力
这就会得到某种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
当然,这样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坦白说已经不能算是因果关系「的」理论了
比较好玩的是
现在我们在主观要素上用自由意志的角度去检验、
而在客观的要素上采因果关系的角度
怎麽没有一个理论贯彻到底呢?
这样的不一致
其实我想,大概也是以前主客观切得乾乾净净的残余陈迹吧
: 那不管行为人行为如何"这个时空"结果都会发生
: 如果"别的时空"结果本来不会发生
: 行为人行为做下去使得"这个时空"结果发生了
: 我们本来希望"结果不要发生" 所以才要对这个时空的行为人做评价
: 这样的因果关系
: 就是刑法存在因果关系的实益
我的想法是
基本上条件理论是要配合意志自由的理性人观点来看的
因为条件理论
其实就是要说明构成要件可以很顺利的捕捉到破坏秩序的行为
只有构成要件行为的出现、行为人的自因行为
才是秩序是否遭破坏的唯一变数
故,实际上,条件理论几乎不会排除任何已被构成要件捕捉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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