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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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德国平底锅击父事件
时间Fri Aug 29 20:22:55 2008
只澄清几个关键点。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 引述《ahyang ()》之铭言:
: : 但是下面你所说的显然对我的看法有误解:
: : 但是我在说的是那些组成一项项规范的部分的构成要件,比如说「杀人者」
: : ,其中的「杀」、「人」、「者」,我想像不出来一个行为可以既属「杀」
: : 又不属「杀」、被杀的可以既是人又不是人、行为主体是杀人者却又不是杀
: : 人者这种状况。面对待判事态,这一项项构成要件,要码合致、要码不合致
: : ,我完全不明白什麽叫做「这既是杀人又不是杀人是个杀人一半的行为」。
: : 不论是否构成要件的「内容」是否模糊、不确定,从而我们或许需要额外借
: : 助其他判准来判断某事态是否与某项构成要件合致,但是组成一项规范所需
: : 的一项项构成要件,并没有与待判事态既合致又不合致的可能。这并不是在
: : 否定那一项项构成要件不能是模糊的概念,也没有否定那一项项构成要件,
: : 不能是复杂的概念,从而需要再继续说明、「分解」成更基本的组成概念。
: : 或许是我中文不好,用「合致」一词是用错了,让你觉得「事态可以仅仅与
: : 所需要的构成要件中的部分几项吻合」,从而好像可以有「合致一半」这种
: : 事。我并不会坚持我的用词一定是正确、精准,所以让人第一眼就知道我在
: : 说什麽,但是我想我有试着表达出我的用词要表达的意思。我的意思并不是
: : 这样。
: 「面对待判事实,某构成要件要嘛合致、要嘛不合致」这点我是反对的
: 不过理由并不是因为「事态可以仅仅与所需要的构成要件中的部份几项吻合」
: -----
: 我们有几个关键的想法并不一样
: 首先,我一点都不认为「概念是模糊或复杂的」
不好意思,请你看清楚我的语句。我说的是「模糊的」概念或「复杂的」概念。
就好像「红色的」苹果、「忠心的」小狗、「坚硬的」阳具,你不能因为一个人
说了上面这些词语,然後就说这个人认为事情只能是这样:「苹果是红色的」、
「小狗是忠心的」、「阳具是坚硬的」。这里面在说的只有「红色的苹果」、「
忠心的小狗」、「坚硬的阳具」。一般而言,前者指的是「(凡)苹果(都)是
红色的」,後者指的是「(具有)红色的(这一属性)的苹果」。当我在说「模
糊的概念」、「复杂的概念」时,请不要曲解我所说的为「概念是模糊的」或「
概念是复杂的」。我觉得这天差地远。可能我最後发现或者学到「所有的概念都
是模糊的或复杂的」,但是至少现今我不这麽认为。而且我有好的理由如此:我
想我们都有「一」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似乎并不模糊也不复杂。不过,确实大
部分生活里应用到的概念或多或少都具有模糊性与复杂性。这个我承认。
我给你一般文献里提到「模糊的概念」(vague concept)或「复杂的概念」
(complex concept)的典型例子,或许你会比较明白我在说什麽。模糊的概念,
例如,「高」,我们或许对姚明很「高」通常没有疑问,但以我一米七三的身高
算不算「高」似乎就有疑问。这不是在说将「高」这个概念使用在「我一米七三
的身高」会有什麽操作上的困难,一点都不难:「ahyang身长有1.73m算长得『高
』」,好了,你看到了把「高」这个概念适用到身长1.73m的ahyang的例子,问题
在於这是不是正确的适用?光有「高」这个概念并不保证同时有对於怎样算高怎
样不算「清楚的」的标准,尽管我们对非处边缘上的事例通常没有疑问。至於,
复杂的概念,这个随便举个概念都可说是复杂的概念。某个概念具有复杂性一般
是在说这个概念是由更单纯的部分「组合」而成,例如,分析哲学的老梗例:「
单身汉」即「未婚男子」,「单身汉」与「未婚男子」,语言表述不同,但做为
概念,都是由相对单纯的部分(「单身」与「汉」,或可称做「未婚」与「男子
」)组合而成。当然,我这样举例、操作是在中文环境下的使用操作,换个语言
这个例子可能就要修改一下。
: 相反地,如果你交给我判断
: 我一秒钟就可以告诉你某个已知案件与某个构成要件是否合致
: 就好比大法官操作比例原则那样:「且合乎比例」一句话就可以交代了
我想判断的速度与概念可能有的模糊性复杂性,与我们当前的讨论关连不大。而且
,在作你那样的判断时,大部分人应该比你要快得很多,而且省下了「且合乎比例
」那句交代。为什麽?因为之所以用「概念」这个概念来描述思维的历程与其中的
单元,优点就是这能说明人在思考时并不是把所有的资讯、细节一股脑儿地放到心
里,搅出一个结果来,而是能化繁为简,有着一个个的思考、推理单位,这些单位
「包裹」着那些资讯、细节等「内容」。你不需要知道苹果有多少热量就可以知道
吃了它可以提供你能量。尽管你也可能不知道这个苹果其实可能被下了毒所以不能
吃。
: 模糊、复杂的并非「概念」
: 而是判断的「发生史」
: 概念出现判断上的歧异,其实只是反映不同发生史的结果
我想我们的用语差异很大。至少我不能很准确的理解你在说什麽。不过,按我
的看法,当「针对某一概念」的判断发生歧异,应该只有两种可能:发生歧异
的各方使用的其实是不同的概念(尽管可能使用一样的声音、符号、或词语)
,或者,发生歧异的各方至少有一方错误地适用概念。
让我猜猜你的「发生史」是什麽意思。我的第一个猜想是「发生史」指「思维
的历程」,如果是这样,因为,至少按我的「概念」一词所指的那个概念,概
念是思维的单位,你在说的「判断的歧异」并不是概念的歧异。我判断苹果在
冰箱里,你判断在橱柜里,这并不表示我们针对苹果这一概念有什麽判断上的
歧异,我们应该还是在用同一个「苹果」这个概念。
我的第二个猜想是,你的「发生史」指的是概念所具有的内容。这里有一点要
稍微先说明。用实例比较简单:很明显的世界上的苹果每个或多或少都不太一
样,有大有小有青有红,为什麽它们都属於「苹果」这个概念?这里有着未解
决的哲学争论。有可能是这些苹果它们的内容有些最小限度的共通之处,这是
传统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困难之处是,似乎不见得对於同一概念的事例我们真
的都能找到共通之处。这种论调非常流行,我不再多说。另一个看法,也有可
能是维根斯坦所说的那种家族相似性,尽管找不到所有成员的共通之处,但是
可以找到个别成员之间的相似之处。这个看法的问题,我只简单带过:对何谓
「相似」,我们找不出不先预设相似两物的确分享一些「相同」属性的好说法
,所以得先要知道何谓「相同」才能知道相似,而这会让我们回到第一个看法
。(当然,「高」可能是个例外,我们在说两个人「差不多」高的时候并不需
要预设这两个人的「高度」有什麽相同的地方)。我比较倾向认为第三种看法
问题比较不大:决定概念是否同一的条件并不必然都要在於它们的内容,而也
可能是在於它们在思维历程里扮演的角色。
於是,同样的思维历程里所使用到的概念是相同的,但这并不表示不同的思维
历程里用到的概念就一定不会相同。那麽,要怎样找出概念的同一条件(或者
说,这个概念之所以是这个概念的条件)?尽管一直受到质疑,一般的分工是
先让哲学家做「概念分析」,找出某概念「概念上必然有的」同一条件,然後
,让科学家去研究概念的事例事实上可能有些什麽内容,或者,顺序反过来。
其实,我这段比较没把握,特别是行文与用字遣词,也许有别人可以指正我的
理解。
回到我对你意思的猜想,似乎第一个猜想比较合乎你的行文。不过,这并不能
得出「概念」不能是模糊或复杂的。因为,「模糊的」或「复杂的」这样的属
性针对的是概念的内容,而不是概念的使用。而,第二个猜想似乎并不是你的
意思。如果是的话,那也很好,你的意思会是:「模糊、复杂的...是概念所
具有的内容」。这样我们至少有一点意见相同。但是这样我就有点不明白,为
什麽你前面会不认为「概念(可以?)是模糊或复杂的」?还是你只是不认为
「概念(都)是模糊或复杂的」?
: 从而,真正困难的是:
: 我如何去交代发生史,让你「跟上」我的判断、
: 让自己看起来不那麽像是在变魔术?
: (无招胜有招?)
: 值得庆幸的是
: 真正难说的部份,以「价值观不同」做挡箭牌,在法律界是被允许的大绝招
: 当事实已知时,我们并非靠分析概念得到判断 --- 我们早知道判断的结果
: 无论是把事实做分类的判断、或是对於该采取何种反应的判断都一样
: 我们是从具体的生活经验中建构出判断的
: 要得出这个判断,只需要一秒钟
唉...不需要到一秒钟啦...
: ------
: 其次
: 我认为一个「事实」与「我们感知到些什麽」,是同一件事
这是个太可怕的宣称。可能你比较幸运,你没有遇过「幻觉」或「错觉」
这种事。但是我强烈怀疑。我拿「错觉」举个例,卡通动画事实上是「一
格一格的」,而我们感知到的则是画面是「连续地在动的」。难道你看卡
通时看到的都是一格一格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子,那你有点不幸。
: 当摆在你面前的,
: 是死亡证明书、法医报告、凶刀一把、血衣一件、DNA检验报告一份、证人证词若干时
: 你得到的,就只是这些东西的混合物
: 不会突然无中生有地冒出行为当时的场景 --- 待证事实
: 如果真有什麽待证事实
: 这混合物就是待证事实「本身」
: 好比你有鸡肉半斤、辣椒两条、大蒜两粒、花椒少许、姜半支、花生少许、葱两条
: 你炒出来的就是这些东西的混合物
: 至於你要不要叫它宫保鸡丁,这不会改变它什麽
: 不会因为你把它叫做宫保鸡丁
: 历史上宴请丁宫保的那道菜就被你重现了
我觉得你有个非常奇怪的「证明」的概念。我并没有注意到有人会认为「证据」
与「待证事实」是同一回事。当我们有充分证据时,这表示我们有好的理由「相
信」事实是如此。证据的证据力有强有弱,需要衡量,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当
你先说「那些混合物...不会突然无中生有冒出...待证事实」,又说,「这混合
物就是待证事实『本身』」,我蛮疑惑为什麽你自己说这些话时不觉得自相矛盾
,或者,为什麽你觉得要用自相矛盾的语句才能表达你的意思,又或者,为什麽
你要用同样的词语(待证事实)来指涉不同的东西(行为当时的场景与混合物)?
: 许多法学方法的理论
: 都注意到了待判事实与构成要件根本不能直接拿来用
这句话是什麽意思?我这样问的意思不是我认为(让我照样造句,尽管我也不
懂造出来的句子的意思)「待判事实与构成要件可以直接拿来用」。我的意思
是我不懂你这句在说的是什麽。而且,既然我懂「自来水根本不能直接拿来喝
」这句话的意思(不论此句为真为假),我想应该不是我的中文能力有问题,
应该是你没有表达清楚。
: 真正被我们拿来操作的,是某种「整理过的事实」与某种「具体化的概念」
: 这是由於事实与构成要件,现实上都无法无限精确的被表述与操作所致
: 所谓「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 就是因为整理事实和具体化概念的两个步骤误差过大的结果
对不起,这里有许多关键的用语或概念我不明白,特别是「具体化的概念」。
: 不过
: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误差 ---
: 一种事实与概念无法被判断主体在脑中精确复制所导致的误差
: 讲得文诌诌一点
: 就是,误差并非认识论意义上的误差
: 而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不同东西
: (所以也不该称作「误差」了,你炒的鸡丁,和丁宫保吃的那盘,是不同的东西)
对嘛!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有什麽既是又不是!
: 因此
: 没有什麽「要嘛合致、要嘛不合致」这种东西
啊?
你不是前面括号里的那句话才否定的「合致一半」这种想法?
: 构成要件根本不是个稳定的东西,「事实」也是,你也是
: 随着诉讼的进行,这些东西都会不断改变的
: 当你发现被害人和性侵她的男人之後还在Motel约会了好几次时
: 你会动摇的
: 虽然你很清楚,之後怎麽样跟当时是不是性侵完全是两回事
: 这才是典型的状况
: 典型的状况,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行为」是什麽
: 合致、不合致只是因为你自我设限、把它当是非题
可是我看了半天,这是(如果这样用语正确的话)「认识论意义上的误差」而不
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误差」ㄟ...毕竟,你自己讲的「很清楚,之後怎样和当时是
不是性侵完全是两回事」,这表示「没有」「本体论上的误差」:你要先知道什
麽是性侵才会有办法判断那是性侵。而让你感到动摇的,是你不知道原本那些让
你认为是性侵的「证据的混合物」还是不是证明这为性侵的有力证据。你举的例子
显然是认识上的问题,不是「何谓性侵」这种本体论的问题。
写到这,我隐隐约约感觉,或许你会有这些我看来很奇怪的看法的原因在於,你
的哲学观让你认为全世界都在你的脑袋里?呃...真谢谢你随时随地把我放在你
心底...
: : 我对这段有两点评论:
: : 1.这是很糟糕的哲学立场。
: 喔?那真可惜
: : 2.当我们在使用这些你所列举出的相对概念时,这是在说这些「概念」是
: : 相对、对比的。这不是在说,比如,世界上有类东西叫具体,有类东西
: : 叫做抽象,而这两类对比的东西的界线切不乾净、藕断丝连,像个光谱
: : 一样。就算,这些对比的概念是像光谱一样,藕断丝连、切不乾净好了
: : 我不明白这又能说明什麽。你在跟我说,因为从具体这端到抽象那端,
: : 因为我们前进的每一小步其实都没什麽差异,所以具体与抽象没有差异?
: : 兄弟,它们之间有差的,你给小朋友一颗具体的糖果,跟告诉他:「我
: : 给你一颗抽象的糖果」,你自己实验看看这个小朋友会不会觉得有差。
: 切不乾净,这是在说你抽象概念的形成会受到你的具体经验的影响
: 你在遭遇具体经验时,你也会受到你既有的抽象概念的影响
: 这是连动的
: 拿你的例子来说
: 我给小朋友糖果时,我不只给了他具体的糖果,事实上同时也给了抽象的
: 因为这成为他经验的一部分
: 反过来说,
: 当我比手画脚描述一个糖果给他时
: 我不只给了他抽象的糖果,事实上同时也给了他具体的东西
: 这也会变成他「糖果经验」的一部分
我想我关心的问题目前只有:你能说你给他的「具体的东西」是糖果吗?
我对这个小朋友所经验到的你的比手划脚会不会变成他的「糖果经验」暂时不
关心。不过,我想他得到的经验是曾经有个叔叔对着他比手划脚结果没有给他
糖,即使这个经验只有在他吃糖果时才想起来并且抱怨。而且这一点也不妨碍
他判断他在吃的东西是不是合致於糖果的构成要件,或者你的比手划脚是不是
不合致於糖果的构成要件。
而,我其实有点担心,如果小朋友遇到怪叔叔跟他比手划脚就认为得到糖果吃
,这种想法如果一直持续下去,长大後会太容易被诈骗。不过,也许我的担心
是多余的,小朋友还是会长大的。
: 他就会带着这份经验,继续的活下去、继续的探索、继续的改变
: 好比说,无论是从书上学到的、还是实际在法庭上学到的
: 这些都是你的法律经验
: 都会对型塑你的个人法律风格造成影响
: 并不会因为书上学到的是「抽象」的,对你而言就比较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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