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mpirex ()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刑事责任"的意涵?
时间Fri Jun 20 00:34:25 2008
※ 引述《bleeding2 (Bleeding)》之铭言:
: ※ 引述《december31 (按因凉msn连不上)》之铭言:
: : 各位好~
: : 小弟初接触法学,最近在看对岸的刑法总则。
: : 想请教一下所谓"刑事责任"一词具体代表着什麽?
: : 以我外行人的角度看,刑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
: : 那麽"刑事责任"在具体实践上扮演着什麽样的角色呢?
: : 因为看到对岸刑法「犯罪停止形态」这章,里面提到:
: : "中止犯未造成损害者,应免除处罚。但仍为犯罪行为,行为人需负刑事责任。"
: : 既然都免除处罚了,负刑事责任对该行为人具体上有何体现?
: ^^^^^^^^^^^^^^^^^^^^^^^^^^^^^^^^^^^^^^^^^^^^^^^^^^^^
犯罪的成立和刑罚的发动其实应属二事。
所谓的犯罪,是指构成要件该当、违法、有责的行为。
但是成立犯罪不一定表示国家就必须发动刑罚权....即便大多数情况是如此。
而中止犯就是一个「成立犯罪但是没有发动刑罚必要(没有须刑罚性)」的例子,
呈现在外观上就是「成立**罪、但是免除其刑」的结果。
当然中止犯的内涵还有很多可以探讨之处..
: 你好~
: 依照现在我念的刑法总则,只能做些粗浅的回答,如有答不对不好的地方
: 希望众大大不吝赐教. XDD
: 触犯刑法里的犯罪,而个人必须负担起的责任(如接受处罚/有前科),就是刑事责任
: 一如触犯民法里的侵权行为等等,而个人必须负担起的责任,(被要求赔偿),就是民事责任
: 因为对岸的刑法是完全没接触,所以无法回答,抱歉. XDD
: 免除的是 " 处罚" ,但并不代表那样的犯罪行为是不触犯刑法的
: 但是会有前科,有纪录,简单来说这就是具体呈现,只是因为某种原因事由
: 才不用被处罚.
: 如,行为人可能未满十四岁(刑18),或是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刑19)
未满14岁、精神障碍等等都是罪责能力的判断,仍然属於罪责阶层的判断。
欠缺责任的效果就是「不成立犯罪」,而非「成立犯罪但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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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