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eeding2 (Bleeding)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请益] 国家刑罚权的宪法正当性
时间Fri May 9 16:51:00 2008
※ 引述《tataqueen (tataqueen)》之铭言:
: 但照文义解释的结果,充其量也是消极限制人民的权利,
: 而不是主动使用刑罚剥夺人民基本权达到使人民遵守法律或是促进公共利益的效果。
: 刑罚本身就是在限制且剥夺人民基本权利,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 那究竟国家刑罚权的宪法依据何在?
(恕删) 简略的说:
释字471 : 法制国家保障人权之原理及刑法之保护作用
释字522 : 刑罚法规关系人民....权益至钜,自应
释字603 : 宪法的核心价值为人性尊严
会有刑法,起因是一个人侵犯第三人的基本权(生命权)及人性尊严
所以是有人先" 侵害 ",国家只好使用公权力介入,以保障他人的基本权
而公权力也必须依照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基础,及法治国原理原则
以达到保障民权,限制官权的目的.
另外参考资料:
李建良/基本权力与国家保护义务/中研院设科所/宪法解释之理论与实务
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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