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kinglis (港股直通车遇上你泰安)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请益] 农委会的"农地银行"网站是否违法
时间Sat Dec 22 10:55:11 2007
※ 引述《mackinglis (港股直通车遇上你泰安)》之铭言:
: "银行"是政府的依法核准的特许行业及机构, 政府及民间设立任何名称为"银行"的
: 机构, 应该需获得金管会的核准. 之前民间协助民众解决银行贷款及债务管理的公司,
: 故意逃避使用"银行"的中文名称,改用英文的"bank", 结果被金管会勒令禁止使用任何
: 与"银行"同义的文字. 结果,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却在农业发展条例修正後,公开在网路上
: 开设"农地银行"网站,提供农地买卖,租货等资讯, 是否有违法使用"银行"名称之虞...
: 农地银行网址: http://ezland.coa.gov.tw
: 完全没有政治意图, 只是想就法律层面, 请教大家, 我也向金管会提出这个问题,
: 只是想在金管会官方回答之前, 获得一些解答...
: 我也会在获得金管会的答覆之後, 将它的回覆贴上这个版...
金管会的12月20日回覆如下:
台端96年12月13日之电子邮件敬悉,所询有关农委会农地银行一词是否违反银行法乙案,
说明如下:按银行法第20条第3项规定略以,非银行不得使用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或信托
投资公司等银行名称或易使人误认其为银行之名称。台端所询农地银行一词,主要系由农
渔会扮演农地租售等媒合服务角色,同时提供农地利用法令及农业专案金融贷款等谘询服
务平台,藉以促进农地流通及利用,尚无涉及办理银行银钱业务,使人误认其为银行之虞
,故未违反银行法第20条第3项之规定。感谢您的来函及对金融事务的关注,并祝安康。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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