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flames (Utopian Realist)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讨论] 媒体监督政府
时间Thu Nov 15 19:41:48 2007
那是美国的理论,你看林老师的文章里面有提到,
美国大法官Potter Steward提出的,
而且还是没什麽人当一回事的理论。
为什麽林老师要引进?就不得而知了。
※ 引述《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之铭言:
: 林子仪老师所着《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一书(国立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
: 月旦出版公司出版)中,明确指出:「新闻自由是一种『制度性基本权利』
: (an institutional right)……本文将提出『第四权理论』(the fourth estate
: theory),作为说明宪法为何要保障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第六十六页)林教授并
: 在同页附注中,说明:「the fourth estate theory,国内学者一般将之译为『第四权
: 理论』,我也采用该译名。但如依其原文之意思以及美国联邦法最高法院史都瓦特大法
: 官在引用该名词时所示,似应将之译为『第四阶级理论』……」云云。
: 陈锡蕃学者有不同意见。
: 我想请教目前媒体监督权,在民主国家是否真有存在,以及到底是我国创新理论,
: 还是系由民主国家首先运用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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