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讨论] 法律经济分析
时间Thu Apr 5 15:20:06 2007
※ 引述《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之铭言:
: 所以我们就有了最基本的估算:两套方案中,选择总机会成本最低的那
: 个。政府无权浪费人民的资源。
然而,必须值得指出的是,CBA 这套方法论本身有很多问题。一个问
题是,怎样才能确定我们已经将所有可能的机会成本都已经一网打尽
了?另一个问题是,这过程当中的很多参数,微调之後往往会得到不
同的结论,导致 CBA 会随着个人立场的不同而变化。
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所谓的「折现率」问题。我们都知道,
赊一千不如现八百,今天的一块钱不等於明天的一块钱,人都有时间
偏好,反映在借贷市场上的价格,叫作「利率」。有很多种不同的利
率。运用折现率公式,我们可以将未来某件事项的货币价格,拿到今
天来作算术运算(加减乘除)。但折现率愈高,未来一块钱的今日价
值就愈小,这就有操作的空间。比方说,老年人若不因流感而猝死,
他还有十五年可活,这十五年内若他还能工作,仍然对社会产出有贡
献,那他未来十五年的可能贡献可以透过折现率公式抓到今天来算;
他要是死了,我们就损失这个人的未来可能贡献的现值。而拉高折现
率,可以让这个老人的折现後当期总贡献看起来没那麽高。因此,两
个方案的机会成本估算是有可能动手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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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s truly,
Chiaheng Seetoo
Member, Journal of Law, Technology & Policy, 2006-07
Juris Doctor, Class of 2007
College of Law,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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