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ray (边走边想)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问题] 法律哲学、法哲学、法理学 差别何在?
时间Wed Feb 21 03:28:58 2007
首先要向各位道歉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太过不门道
因为我并没有学过法理学,只是个 对这三个名词感到好奇的路人
我发现这三个名词常常被混在一起
让我相当困扰
像是,哈特的「法律的概念」,
我看到有人说他是法理学的着作、但是却有人说他是一本法哲学的着作
所以说这两个名词 可以交互来使用?(怀疑)
不知道这几个名辞是呈现怎样的关系,
他们都是独立的学科吗?
如果是,在讨论上的范围有哪些差异?
在此先感谢回文解答的朋友
感谢您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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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194.8
※ 编辑: toray 来自: 218.35.194.8 (02/21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