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请问通说与少数学说的形成?
时间Fri Dec 23 04:33:24 2005
※ 引述《Escarra (还没想到)》之铭言:
: 其实通说不通说的,其基础是该学术圈内有良好的学说整理制度,
: 例如Kommentar的定期修纂之类的,
: 在该基础下,因为多数的重要见解会被整理、归类在一起,
: 说某种看法或观点是通说,自然有其相对客观的基础,而非只是信仰。
: (之所以仍然不是客观,是因为每个学者的看法各自有其论据,
: 在整理、归类的过程中某种看法被归到那一类自然会受整理者主观判断的影响,
: 不过这也可以透过有一本以上的Kommentar交互检视来解决。)
: 至於台湾的情形,所谓通说常常不是本於对我们自己学界见解的整理,
: 通说究竟是谁的通说常常搞不清楚,可能还要看一下该作者的留学国才能判断。
我所知有限,不甚理解。但这跟留学国有什麽关系?
为什麽可能可以从留学国来判断?
什麽叫做"学说整理制度"?
这里的相对客观基础又是什麽?
: : 现在的问题是,由於法律操作
: : 要说服的对象(主要)是法律的专业人士
: : 这导致法律适用的技术越来越复杂
: : 法律人多也崇尚复杂的法律操作、并以之为专业
: : 於是形成了法律人看得懂复杂的东西
: : 却看不懂简单的东西的怪现象
: : 这表示什麽?
: : 这表示我们思考每一个问题
: : 都得先绕一大圈,回到根本的体系、原理原则去思考
: : 才能回过头来得到某一条文应该的解释方向
: : 换句话说
: : 法律人对於基本的文义
: : 根本欠缺一定程度的共识
: : 我很想问的是
: : 如果对於具体的文义都没有共识了
: : 何以对於抽象的原理原则反倒会有共识?
: : 回到体系、原理原则何以对於解决争议有帮助?
: : (难怪法律怎麽修都没有用)
: : 所以我才会说法学菁英对於法律的戕害不亚於其贡献
: : ...说太多了
: 奇怪,诠释的时候本来就是文本跟脉络不断交互指涉的过程,
: 何以有人会拿文本没有共识去质疑脉络有没有共识?
: 没有共识又会怎样?反正通通都没有共识,拿脉络来说又会造成什麽不良影响?
: 老实讲我也难以理解。
juotung所说的,跟文本/脉络又有什麽关系?
"诠释是文本与脉络不断交互指涉的过程",
text/与context的区别text指基本的文义,原理原则指脉络吗?
好像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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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14.94
※ 编辑: ahyang 来自: 61.228.114.94 (12/23 04:35)
1F:推 Escarra:因为有的老师在说通说如何如何的时候其实是在讲德国通说或 12/23 08:11
2F:→ Escarra:日本通说,但有时他会忘了明白指出来或加注。这并不是责怪 12/23 08:11
3F:→ Escarra:这些老师,这只是反映我国作为法律继受国的现实。 12/23 08:11
4F:→ Escarra:其他的东西,请有话直说,用提问的我看不懂。感谢。 12/23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