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请问通说与少数学说的形成?
时间Fri Dec 23 03:43:33 2005
※ 引述《ahyang ()》之铭言:
: ※ 引述《Augusta (太子爷的待遇......)》之铭言:
: : 有些东西也许Kuhn没有明说,但不代表没有说,
: : 至於怎麽解读......又是一番腥风血雨......
: : 如果执意要看到白纸黑字加画押,
: : 那麽书也不用读,不用参考了,
: : 直接抄就好了。
: 一般说来,在法政学科里我们关心的应该是作者的论点以及他如何阐述。
: 如果像你这麽说,似乎只有两种选择:
: 一种是抄书:该作者有某个论点与其阐述,我们读者只要抄下来"保存"就好。
: 另一种是理解:读者应该试图理解书里不论是明说或暗示的论点与阐述。
: 我相信你支持後者的态度。但是欠缺「白纸黑字加画押」这种经验性的事实,
: 你又如何确定你的理解是对於这本书的,而不是对别的事物的?
:
: 推 Augusta:其实隐藏的实质争议还满大的 ......我没法完全照应到 .... 12/22 17:21
: 推 Augusta:引理性是在揣度你到底在想啥,但还是直接问好了, 12/22 17:33
: → Augusta:在这讨论串中的自然学科与法政学科,是否符合Kuhn科学范 12/22 17:36
: 推 Augusta:筹的界线为何?我倒是觉得你控N Kuhn对科学的理解想窄了 12/22 17:40
: 推 Augusta:另外在法政学科中固然作者怎麽说是重点,但终级的关怀 12/22 17:44
: → Augusta:还是在这世界。文本与这世界的关系 12/22 17:45
我还是先回答你问我的问题好了。你问我的是什麽叫自然科学呢?这与法政人文
学科,对Kuhn的理论而言,界限在哪?我可以这样回答你的问题:
这对Kuhn的理论而言也不是重要的区别。Kuhn的理论,既然谈的是world view,
是在说人的认知能力永远是受社群、文化环境、实验技术、偶然的变因等等局限
的,并不是"科学家"以为的一旦运用建立假说-实验检证-建立理论-修正并refine
理论这种建立起理论与事实的对应,就可以积累"真的知识"。法政人文学科的学
者可不可以用这种"事实对应式"的方法论?当然也可能的。但是如果Kuhn的理论是
对的,那麽这种研究方式的成果是值得怀疑的。
这与我们的论辩有任何关系吗?我们的disagreement不是在这吧?
我想抱怨一下:
你说你不知道我到底在想啥。说实话,我越来越觉得难以理解你想说的是什麽。
就如同我觉得我讲得很清楚,我想你也觉得自己讲得很清楚。我对这点很同情。
你写的文字里有许多片段我是同意的,但是串起来就让我不理解。不理解,我
当然只好不同意。或许我该忽视掉算了?
例如,你说"终极的关怀还是在这世界"(2),假设这句话我是同意的,但是前
後两句"法政学科中固然作者怎麽说是重点"(1),以及"文本与这世界的关系"
(3),我仍然完全不理解这三句话的关连性。因为,我若同意这句话(2),按
我的理解,我必须同时也反对这前後两句(1)(3)。我用我想最容易表达的方式
来说明,如果我同意这句话(2),隐含了其他什麽事:
a.法政学科的重点不会是作者怎麽说。
如果你说终极的关怀是这个世界,很显然的,"重点是作者这麽说"这句话是错
的。重点是这世界里的构成法政学科观察现象的人类实践是怎麽回事。
b.文本只是对世界的"重现"或着"代表"。
如果关怀的重点是"世界",那麽"文本与世界的关系",仍然不是终极的关怀,
而只是标志了我们对世界能够理解的范畴。
另一种解读你的话是:你认为这三者同样重要,都是"重点"。这些"重点"不是
选了其中一个,其他的就被排除、不再是重点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如何建
立起它们之间的关连,你的论点、理由又是什麽?它们之间又是如何依何种情
况衡量?我在你的文字里读不出来。
这些是我的抱怨。从我看来,如同这个例子表达的,你每次的论述都太过跳跃
了。太过assertive而欠缺argument。
我来写写我所理解的我们之间的辩驳好了:
从一开始你说Kuhn的典范论表明了多数人异口同声,或着有哪个人"说话大声"
能让多数人服膺,就叫通说;
(我在此处问你,Kuhn的典范论是如此运作的吗?)
接者你说Kuhn理论表明科学研究是基於个人利害的、非理性的权力运作;
(我辩驳了"个人利害"。後来又问了你是如何使用"理性"一词)
然後你说学术论述隐含了个人价值观,价值观代表了一种世界观,这来自一种
直观的感受;
(我并不反对这点,我觉得这点似乎颇有说服力,而且这的确是Kuhn的理
论应用到社会、人文学科可能的implication,因此我说我们没有太大的
实质论争)
但接着你又提了"康德、黑格尔、意志哲学、现象学"等等"传统",用了"主体能
动性"这个我太不明白是什麽意思的词;
(我只能猜测你的意思。我所理解的Kuhn的典范论并不是说随便哪个学者,
只要他说话够大声够力,权力运作一下让大家服膺他,他怎样说他的理论
都会变成典范或造成典范变迁。我只能回覆:你该考虑Kuhn在谈典范发生
危机是怎麽谈的。我在此并没有在考虑,如你所问的,这些康得黑格尔意
志哲学现象学传统算不算典范。而且这跟我们之前进行的讨论有关系吗?
提了这点会帮助我们厘清讨论的议题吗?)
然後你说:Kuhn没有明说,不代表没有说。
於是我想问个比较小的问题:你是如何读出你的解读的?於是我才会写这句
话:
: 一般说来,在法政学科里我们关心的应该是作者的论点以及他如何阐述。
光看这句话,你可能会从表面的字义以为我支持前面的a.,但我说这话的背
景是什麽呢?是1.我们的不同意见是对Kuhn理论的解读或应用;2.我们在讨
论的议题是所谓的"通说"在法学论述里的意义。
因此我在说的是:在我们的讨论议题里,我们是对应用或解读Kuhn的理论有
着不同意见,那我们在这种背景下,一般说来,应该要关注作者(Kuhn)的
论点是什麽以及他如何阐述,因为这才是我们不同意见之所在。
可是你又回应我:还是有隐含的实质争议,还有对世界的终极关怀才是要紧
的。那你说的隐含的实质争议到底又是什麽?
我的问句越写越多。我其实也是与你有相同的问题:你到底要讲什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14.94
※ 编辑: ahyang 来自: 61.228.114.94 (12/23 03:56)
※ 编辑: ahyang 来自: 218.166.246.112 (12/24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