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ju1019 (绿绣眼)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这样叫偷吗?
时间Fri Apr 15 02:14:34 2005
首先先推一下这篇文章: ) 谢谢这位版友的精辟见解
我来补充一下的说~
※ 引述《marinertw (水手)》之铭言:
: ※ 引述《kukulala (燃烧吧我的小宇宙)》之铭言:
: : 这个问题小弟想很久了 PO在这里请教各位前辈
: : --------------------
: : 王小明因上课偷看漫画被老师没收 (漫画是王小明自己花钱买的)
: : 结果为了把漫画拿回来 王小明趁导师办公室没人
: : 在未经老师许可下打开老师的柜子把漫画拿回来
: : 请问王小明这样的行为叫偷吗?
: : 所谓不告而取谓之偷 但如果不告而取 拿的却是自己的东西 这样叫偷吗?
: 原则上窃盗罪所破坏的法益 是对物的管领监督的支配关系
^^^^^^^^^^^^^^^^^^^^^^^
此处所谓对物的管领监督的支配关系是否需以适法为限?
窃盗罪之构成要件为"他人之动产" 此处动产应是指合乎民法之所有权
而占有为事实行为 没有适法与否之问题 皆可为窃盗罪之行为客体
: 就实务的见解 可以是持有关系 也可以是 所有关系
: 这个行为 绝对符合"窃取"的观念
: 只是会不会成立窃盗罪 会 有疑问
: 24年上字2736号判例
: 所有人将典当物 未经告知取回典当物 虽已破坏持有关系
: 但仍不成立窃盗罪 原则上认为所有权 高於 持有权
^^^^^^^^^^^^^^^^^^^^^^^^^^^^
1.契约关系对窃盗罪之成立之影响:
前面有版友提到契约 像是因租赁契约而取得占有 在所有人取回其物时
就像此判例 不能成立窃盗罪
就算所有人把所有物拿回去所可能负责的也只是民事法上的债务不履行或侵权行为而已
(我这边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强盗罪之行为主客体判断也是所有权高於占有吗??)
2.对於占有之侵害:
如上所述 占有人只不能对抗合法之所有人
其他非所有人皆可对其成立窃盗罪
EX.小偷乙偷甲的钻戒得手後 丙再从乙处偷钻戒
这样乙虽然自己也是小偷XD 但丙还是构成窃盗罪之构成要件
: 当然 你如果认为没收 之後 那书就归老师所有 上面的判例就不适用
所谓是否已归老师所有是以民法方面是否有移转所有权为判断
而所有权之移转有 1.依法律规定 2.依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就像前面版友所说的 可以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契约而为判断
ex:"各位同学如果上课看漫画就没收送给老师大家说贺谋~????" "贺~~"
如此就双方合意成立契约 而所有权因此移转
而教师之惩戒权应不致於可侵夺学生之物之所有权
因惩戒权应适度 足以矫正学生之行为即为已足
不致於构成所有权移转之法律依据
(有人有别的看法吗?)
: 不过 通常而言 都还是会认为是自己所有
: 所以在主观构成要件方面 会有欠缺他人之物的认识
: 故会排除故意 但有可能成立过失
: 不过窃盗不罚过失
: 所以 还是不成罪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5.36
1F:推 vampirex:好像把占有跟持有权弄混了 219.84.125.229 04/17
2F:→ vampirex:另外真的要深究,契约可能是效力未定 XD 219.84.125.229 04/17
3F:→ vampirex:就算先前有契约说上课偷看就要送给老师 219.84.125.229 04/17
4F:→ vampirex:也不能说被抓到的时候也有物权移转合意吧 219.84.125.229 04/17
5F:→ vampirex:搞不好一开始就打算要债务不履行 XD~~ 219.84.125.229 04/17
6F:→ vampirex:而且,我以为那个“法律行为”指的是物权行为 219.84.125.229 04/17
7F:→ vampirex:债权行为不会让权利移转 orz 219.84.125.229 04/17
8F:推 weiju1019:受教了 另请问占有和持有权之差别为何? 61.229.17.70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