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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rpleviva (要往更高的境界)》之铭言: : 我从没学过法律 所以我可能提出的论点 : 会比较没有所谓的根据 不过我想说说看我的想法 嗯...没有根据的话 这点不管有没有学过法律都不能被原谅的... : 第一 人权 : 我个人怀疑 人权的存在 以及 人权是否应该存在 : 真的有人权这种东西吗?? 或者 这只是人自以为的东西呢?? : 那如果人权实际上不存在 而就不断的在讲求人权 我有时候会认为 : 那是不是不断的在欺骗 其实我并不反对去讨论存在命题 但是我很反对试图用存在与否去证立些什麽的作法 例如:原来生命是个虚无,所以我们应该... 存在就是存在 不存在就是不存在 从这里面照理是分析不出什麽名堂来的 事实上,你把上面的...填入任何结论 似乎看起来都说得通 因为这本来就不是标准的分析推理 独角兽不存在 但并无碍於我可以形成有关於一只独角兽的概念 我手头上没有一百万 但我去追求一百万的行为,并不能说有什麽不对的地方 事物是怎样,和我们怎样看他 可能是两码事 有人甚至主张「存在」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词 我可以说花是「红的」 我是用思维去描述我的感受 这没问题 但当我说花是「存在的」 这时我变成用思维试图去描述一个独立於我的思维以外的东西 这样做是否合理?... 这里就不针对存在的问题多说了 再说下去没完了 仅仅要提出的只是 我认为从人权的存否,并不能告诉我们该拿这样的东西或概念怎麽办 : 以前面的论述以犯罪者而言 : 所谓考虑到犯罪者 心灵创伤...等等 我会决得是否想的太多 : 其实事情可以很单纯化 一开始就说明 犯了什麽罪 不能怎样 : 因为目的并不是处罚 而是要禁止这样的行为 : 既然犯了这样的行为 那就按造这样的法规去执行 : 而不是 犯罪了 才说刑罚 侵犯到我的权利 或者 刑罚太重 : 一个很小的例子 小学的时候 老师会说 不要吵闹 吵闹的话罚100 : 有人就会说 那罚太多了啦 : 问题是 那就不要去犯这个罪 就不会被罚啦... : 假如今天定 闯红灯 死刑 酒醉驾车 死刑 : 请问 真的还有这麽多人敢酒驾吗?? : 对 这看似 有点过火了 但是这时候是不是要去反省 谁叫这麽多人就是这麽犯贱 : 如果今天很多专金融漏洞的经济犯 刑罚罚个一两亿 人家可是卷了上百亿ㄝ : 换作你会不会怕 坐牢个几年 然後出狱有几百亿再等你 : 最後的结论是 "人会抱着侥幸的心态" 这才是无法杜绝犯罪的原因 这里有几个层次的问题 1. 在一个民主国中 人民不单单只是统治的客体喔 他们也是统治的主体 所以,一般而言 所谓的「何为犯罪」、「如何刑罚」这样的问题 到最後都会归结於「这是你自己同意要这样做的」 理论上,只要大家都这样想 没什麽不可行的 事实上 我还挺赞成乱世用重典的 最好重得一塌糊涂 如果效果很好, 那正好证明贝加利亚的说法在台湾不适用、法学家的理论是错误的 如果效果不好, 那人民最好趁早自己觉悟 这比法学家说一万次都有用 人家的革命都是由下而上 只有我们是上位者(无论是政治上、知识上)天天帮我们革命 革成他们要的样子 这些人的话啊 也未必可信 自己实验一下比较实在 2. 你会无法理解人权 理由在於一个很关键的概念 你和倡导人权的人士选择了不一样的理解方式 就是你说的这一点:「你不要犯这个罪,就不会被处罚啊」 问题就在於: (1)他们真的可以选择不犯罪吗? (2)为什麽蔡万霖不会去抢劫? (3)为什麽蔡万霖这样赚钱(又赚那麽多)不算抢劫? 在你的理解下 人是作为一种抽象人在被思考的 是一群没有差异性的个体 所以拿同一个标准去要求陈进兴与蔡万霖是合理的 因为他们两个人在你眼中根本没差别 「你把人想简单了」 在另一种理解之下 人是有个性的 更进一步, 人的行为是被个性、环境等条件所决定的 而一个行为被认作是犯罪,根本是结构问题 (我就觉得蔡万霖赚那麽多钱根本和抢劫没两样) 以上都不是个人能够选择的 犯罪,与其说是反映犯罪者的恶性 不如说是反映了社会的病态 犯罪者与犯罪受害者都只是社会病态下无辜的牺牲者 这个社会体系做不到雨露均沾、又要维持下去 只好牺牲掉一些人 好让其他人可以继续玩下去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有篇「苍白的罪犯」 可以参考一下 http://www.geocities.co.jp/WallStreet-Stock/5523/Zarathustra.txt (搜寻「苍白的罪犯」) 例如: 你们只当称他「仇敌」而不是「恶徒」; 你们只当称他「病患」而不是「流氓」; 你们只当称他「疯子」而不是「罪人」。 你,赤色的法官,如果你把你思想过的事高声说出来, 大家会如是叫道:「除掉这害人的脏东西罢!」 在他(罪犯)身上特例变成了原则。 他想用致他(罪犯)於痛苦之物,也使别人痛苦。 但从前曾有过别的时代,别的善恶。 我只愿他们(善良者)会有一种疯狂,使他们如这苍白的罪犯似地死灭! 真的,我愿他们的疯狂便是真理、忠信、或正义 : 当然如果是心理不正常的犯罪者 请问该不该给予人权?? : 我个人认为 很可惜 我不认为该把这些人当人看 即使是先天的 当然不该给予人权 : 有人的外型 没有人应有的道德与基本尊重 恐怕不该享有权利 : 不论是先天 或者 後天 造成 : 残忍吗?? 如果要我来说 我认为是太多人日子过的太好了 : 在评估人权的时候 却没想到 暗地隐藏的风险 : 当初医院发生sars 这种传染病 如果没有隔离 那会发生什麽事?? : 没有人会知道 : 很多人莫名企妙被关 甚至没感染都弄到感染 是阿... : 他们的人权呢?? 但是为了整体的利益而言 该不该这麽作?? 该! : 更不用说是犯罪者 如果一开始就说强奸就是死罪 还去犯 那是自己找死 : 没什麽好埋怨 : 哪来这麽多藉口?? 精神异常就该获免?? 我认为那还更该死 : 既然如此家人叫要看管好 不看管犯了罪 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而且谁说死刑就是野蛮 比死还痛苦的处罚很多 都该剔除?? : 也许吧 在一个人权高涨的时代 : 问题在於这些人权的提倡者 是否真的考虑过 那会导致怎样的後果?? : 或者 只因为慈悲心?? : 因为决得那样很可怜 因为决得很残忍 : 但是却没看到更重要的东西.................................. : 救一人 杀千万人?? 你可能过份强调了人权保障个人的一隅 而忽略了人权对於体系的关怀面 我这样说或许你觉得很突兀: 「你相不相信其实保障那些坏人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好人?」 我们法律用语中有一种用语叫做「反射利益」 意思是说这个利益的获取是计画外的、并非作为目的来追求的 人权相对於罪犯而言,就是一种反射利益 对,罪犯是被保障到了 但那并非人权所要追求的目的 甚至那只是一种手段 藉由缓和对於弱者的迫害 来维系既有体系的稳定 到头来,还是肥了你我这些既得利益者 对於既得利益者而言 维持既有体系才是巩固利益的最佳保障 迫害他们,万一人家玩不下去不玩了 你岂不是在自找麻烦? : 不是说人权不好不重要 但是要考虑那样的提倡到底对还是不对 : 如果只是考虑到 "情感" 那我绝得还是省省吧 那种东西请收起来 因为只会妨碍 : 乱世用重典 or ...... anyway : 其实刑罚的轻重根本不重要 重点是怎麽得到 阻止犯罪 : 就像有人会说刑罚加重 犯罪率就会降低吗?? 没实验过谁也不知道 : 但是 这绝对不代表刑罚就该变轻 (这边的因果关系别乱套) : 不然乾脆说不需要处罚好啦 你立场要一贯喔 刑罚加重可以实验、刑罚能不能阻止犯罪可以实验 那为什麽完全废除刑罚不能实验看看? 说不定刑罚完全废除,从此国泰民安也未可知啊 : 如果一定要做到白色恐怖 人才会不犯罪的话 那也只能说 人性实在太犯贱 : (问题在於白色恐怖的政治不合理情形 那部份当然要去除) : 至於 重典导致乱世 嘛 : 那这套法律可能本身就违背了人的生活需求 : 如果说认同人的很多犯罪行为就是基本需求 那我也没话说 : 事实上也是啦 强奸犯对性的需求不也是基本需求 : 如果今天整个国家都是强奸犯 那可能会引起暴动欧 这时候政府大概会被推翻 : 因为人民不需要这样的政府 (这个例子不好) 呵呵,如果整个国家都是强奸犯 结果会变成:这个国家不再有强奸犯了 白纸上一点黑,这张纸还可以说是白纸 但当一半以上都是黑的 这时就会猪羊变色啦 「量变生质变」,这可是对岸老共惯用的伎俩 可以让人从土匪变成国父 : 邪恶?? 正义?? : 虽然我知道律师守则 好像 第一条就是"律师以伸张正义为己任" : 但是 真的有绝对的正义跟邪恶妈?? : 如果根本没有这种东西 那 律师是不是一种为了一条像是宗教一样的信条在做事的人呢?? : 就跟基督教说 我要奉 主耶稣 为主 是一样的意思 : (把主耶稣跟正义 这两个字带入就ok) : 请不用怀疑 很多信主耶稣的人对主耶稣的信仰跟对正义两字一样执着 : 弱势者 强者?? 弱者引人同情?? 等哪天你无力去同情的时候 可能就会发现 : 原来.... : 其实作一个很简单的实验 : 用正义 用人权 去思考 : 然後合理的去思考整个世界 是否可以把世界上的现象 完整的话成一个圆 : 如果不行 那就告诉你 这种思考方式是错的 : ps: : 我只是个不董事的人 若有得罪 还请多多包含~ : pps: : 用战争 去得到的资源 得到的和平 得到的人权 然後告诉我们杀人是不对的 ?? : 杀了千万人得到的和平?? 杀人是不对的?? : ^^ 我个人很喜欢电影威龙闯天关里面 那个一开始出现的县太爷角色 老迈虚弱、无主见、耳目口齿都不太灵光 这正是我心目中的正义形象 一般人心中的正义形象都是孔武有力、六亲不认、道貌岸然的 但我却认为正义反而是世界上最虚弱的力量 很想要用这个idea写部小说 但不知道什麽时候可以成真就是了^^ -- 法律的乱源: 法官想当神 白痴想当法官 神想装白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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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89.235 ※ 编辑: juotung 来自: 203.204.89.235 (12/11 03:08)
1F:推 purpleviva:谢谢您的指导 我在好好的体会^^ 218.166.27.15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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