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lwood (放风筝)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心得] 人权何在?!
时间Wed Nov 17 19:44:13 2004
※ 引述《CrazyMarc (禀承千年卓绝意志)》之铭言:
: ※ 引述《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之铭言:
: : 老实说,对有那种传统思维的人,讲再多也没有用,那种观念很难改。「死者为大」
: : 「同情弱者」就是他们的最高原则,殊不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滥情造成
: : 他们误以为每个犯罪者都该死。什麽刑法谦抑思想?什麽人权观念?等他们或自己的
: : 亲友哪天犯罪或不幸被人栽赃嫁祸眼看就要受鞭刑、宫刑、死刑的时候,大概就会懂
: : 了。
: : 人啊,在事不关己的时候,什麽狠话都说得出来。
: 同情弱者?那可从来不在我的脑中出现过,成功就是要剥削弱者欺压弱者
: 重刑思维是方便统治的手段,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错,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们的可恨?事不关己的确什麽话都说的出来,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亲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无回馈,栽赃嫁祸别人会,我就
: 不会吗?相对毁灭保证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虽然你不是回我文,但是忽然有一些感想。
只是感想而已啊。
常常听到很多人会痛骂这个社会病了、世风日下。
甚至跟一些老爷爷、老奶奶聊聊天,他们都会很向往日据时代日本的统治方式。
偷东西?没问题啊,剁手。强奸?没问题啊,枪毙。
结果治安的境界是真的好,而不是儒家空泛说说的理想,达到了「出不闭户。」
但是这样真的是好吗?如果真的那麽好,日本本土为什麽不用一样的统治方式?
其实说起来,要解决犯罪问题,古代中国最犀利啊。
墨、宫、腓,甚至有凌迟处死,更不要说一些宫里特有的私刑。
(欧美也有璀璨者,如铁处女是)可是结果真的遏止了犯罪吗?
一个犯罪人,除了心里病态之外,为什麽会犯罪?
有钱人、中等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犯罪问题比较少。
穷人、没受过教育的人,犯罪问题比较多。
当然,不论贫富贵贱,我们刑罚的标准都应该一致。
但是你提高了刑罚,无形中对他们而言其实就不公平了嘛。
除了病态之外,有谁家财万贯会去偷窃?
你剁了他一只手之後,大家是爽啊、他以後可能是不会去偷啊,但是有必要吗?
他想要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有了。
又有谁不曾犯错呢?
甚至是病态,像是有性冲动的犯罪人,他们有时候是病人,而非单纯的罪犯。
他们如果经过治疗,有能重新成为某些人的邻居。
又何必赶尽杀绝呢?
确实谁无妈妈姊妹,我家人如果受性侵害,我也会噗噗啊。
但是那是感情啊,不应该用在法律,尤其是公权力上。
「相对毁灭保证」又是什麽呢?
前阵子游揆豪气的说,「你打我台北,我打你上海。」并且以「美苏冷战」为例。
游揆说这话难道不是无知吗?
美苏冷战几十年,是透过了足以互相毁灭对方几十次的武器取得了暂时的和平僵局。
但是那是随时一触即发的假和平,换言之,那个和平是放在一个薄弱的基础上。
今天的北亚和北美的和平,难道又是藉着这样的互相毁灭平衡才得到的吗?
犯罪的来源在哪里呢?似乎是这个问题反而不重要了。
其实这才是解决犯罪问题最重要的基础,而不是如何在犯罪源源不绝产出时消灭它们。
犯罪本是社会的常态,是不可能根治的。
说迂腐一点,想要解决犯罪问题,比较根本的问题还是教育。
像是废除死刑之後,欧洲国家犯罪率并没有增加。
持续增加恐怖刑罚的越南,犯罪率并没有减少。
之前有一个义大利有个叫做Lombroso的实证主义者,他指出有生来犯罪人。
如果把这些生来犯罪人先找到了、先消灭了,那这个世界就没犯罪了嘛。
一百年後,我们看他的科学检验结果,觉得非常畏惧。
一个人什麽都没有做,但是他「脸色苍白、低头盖骨、前额凹入、耳朵特大、头发卷
曲」,他就会被贴上生来犯罪人的标签。
现在法国打算要透过「科学去势」的方法用以对付性犯罪人。
台湾也有对於禽兽,不用讲究人权的声音。
一百年後,以後的人看着我们的纪录或许也会觉得很可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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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8.209
※ 编辑: tallwood 来自: 61.224.48.209 (11/17 19:44)